成都公积金提前部分还贷的流程,成都公积金缴纳多少可以贷款最多

  

  10月8日起实施!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新政发布,涉及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政策调整。那我们就来看看成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变化和实施要点吧!   

  

     

  

  一、额度计算规则改变:每笔缴存资金、对应的存储时间“双挂钩”   

  

  1.多缴多存稳定的贷款额度会更高;   

  

  2.存款中断将不再导致贷款额骤降;   

  

  3.贷款的存贷比系数定为0.9,之前是0.5,0.9,1。   

  

  比如我们交了12个月的公积金,每月余额24000元。   

  

  旧贷金额=余额*20*存贷系数:12 * 2000 * 20 * 0.9=43万。   

  

  新政策可贷金额=累计“月贷款金额”(当月已还金额*已还月数*存贷比系数0.9): 14万元。   

  

     

  

  二、可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可以提取不计入贷款金额计算的存款余额支付房屋首付。   

  

  比如小依的账户余额为8万元,其中其公积金账户中的3万元需要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另外5万元可以在贷款发放后用于提取购房首付。   

  

     

  

  三、新建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备案表,调整为贷款发放要件   

  

  借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模式,购房合同备案形式由公积金贷款的受理要求调整为发放要求,相当于整体上提前了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四、精细化逾期记录的应用   

  

  逾期记录的考核由之前的2年变为5年,信用卡逾期申请收紧到与贷款逾期申请一致。   

  

     

  

  五、对异常缴存情况的进―步审查   

  

  申请贷款前短时间内缴存基数异常调整,且所属单位被列入住房公积金失信登记或风险缴存单位名单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有权要求提供银行收入、个人社保保险缴纳信息等信息,进一步审核确定月收入。   

  

     

  

  六、增加贷款变更业务种类   

  

  成都公积金中心新增支持还款卡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缩短等贷款变更服务。同时开通了提前还款、结算凭证打印、还款明细打印等在线办理通道。   

  

     

  

  七、新旧政策衔接过渡注意要点   

  

  衔接和过渡规定有四个方面:   

  

  一是10月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能再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二是10月8日前已经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不能再次购买自有住房。   

  

  3.10月8日前已通过提前结清贷款还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不得再次以该套住房还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四、10月8日后不再新签《年度委托提款协议》。员工在10月8日前签订的未终止的《年度委托提款协议》继续按协议执行。   

  

  最后友情提示   

  

  你去公积金中心办理业务受理的时候,要跟工作人员说清楚,他录机的时候,有两种选择。10月8日前网签,10月8日后受理的,可以选择新的行政政策,也可以选择旧的政策。   

  

  来源:益生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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