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签约网红经纪公司,怎么签约网红孵化公司

  

  随着网络名人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专家与经纪公司的纠纷屡见不鲜。人民法院在处理互联网人才与经纪公司的合同纠纷时,离不开对合同性质的认定。在实践中,网络专家与经纪公司签订的合同主要有两种类型:   

  

  第一,签合同。在这种合同中,达人和经纪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经纪公司帮助达人在各种社交平台运营账号,为达人寻求线上线下的演出机会和活动。经纪公司为达人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包装、增加流量、粉丝、寻找广告主、与网络平台谈判等。达人和经纪公司根据双方在签约合同中的约定,将收益分成阶梯。   

  

  在这种合同中,经纪公司为演艺活动提供便利,为该人才提供培训、推广、宣传、管理、策划等服务,因此这种合同属于演艺经纪合同。   

  

  经纪合同不是简单的委托合同或服务合同,而是包含委托、居间、惩戒、培训、宣传、推广和知识产权归属的混合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属于无名合同。   

  

  这种合同具有一定的个人属性,同样内容的履行高度依赖于人自身的行为。合同的目的是通过经纪公司为达人提供培训、宣传、推广等服务,使达人的商业价值最大化,从而进行商业转化。现在,在这个过程中,人才的配合和参与是不可或缺的。   

  

  第二,自孵化合同。经纪公司除了和已经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才签约,还会培养一些没有影响力或者不从事行业的人,类似于选秀的方式培养人才。在这种合同中,经纪公司和达人约定收入按比例红外线分成,一般和达人约定固定月薪,并向达人支付各种补贴。实际上他们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合同性质是劳动合同。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孵化协议都是劳动合同。达人与经纪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要结合人身隶属关系、经济隶属关系等具体事实来认定。   

  

  综上所述,无论达人与经纪公司之间是演出合同关系还是劳动合同关系,两者之间的合作都需要达人的高度参与,比如拍照、录视频等。才能达到吸引粉丝,增加流量,变现的目的。如果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双方出现分歧或僵局,法院可以通过司法解除合同来平衡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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