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年终一次性奖金个税最优,如何计算年终一次性奖金

  

  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最终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备案时间为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你归档了吗?疫情期间,您仍然可以在手上办理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帮您足不出户做好最后的汇算清缴。   

  

  边肖边肖,我在申请过程中有一些问题,你能帮我找到答案吗?   

  

  当然,下面是年度计税热点问答~   

  

  热点问答QA   

  

  Q   

  

  我每个月都是由公司正常代扣代缴个税的,也需要做年度汇算吗?   

  

  A   

  

  纳税人通常获得综合所得的情况是复杂的。无论采用何种代扣代缴方式,都不可能使所有纳税人平时预缴的税款与全年应纳税额完全一致。这时候两者就会产生“差异”,需要通过年度决算来调整。   

  

  首先,我们来看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最终汇算清缴是怎样的。年度汇算清缴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年度所得,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项目,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然后根据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再扣除该年度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结清应退或应纳税款。简而言之,就是在平时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过去补漏,收收支,按年结算,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应退还或补偿的税款金额=(综合所得金额-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预缴税款。   

  

  TIPS   

  

  年度汇算清缴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照规定选择不纳入综合所得计税的所得。   

  

  通过年度汇算清缴,一是可以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一些扣除项目,比如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费用,只有到年底才能准确知道年度支出的金额,需要每年计算,以补充享受扣除项目。   

  

  二是通过年度决算,可以更准确地计算出纳税人综合所得每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Q   

  

  有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A   

  

  一般来说,只要纳税人平时预缴的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就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及其解释,有下列情况不需要办理年度决算:   

  

  (一)年度汇算清缴需要纳税,但全年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不超过400元;   

  

  (三)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   

  

  (四)符合年度决算退税条件但不办理退税的。   

  

  这类纳税人不需要办理年度决算。   

  

  Q   

  

  为什么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   

  

  A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居民个人可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可以不计入当年综合收益。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取得的金额,根据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分别计算纳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42号公告将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TIPS   

  

  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支付给员工的一次性奖金   

  

  那么,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年度决算时,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如何选择呢?来看看吧~   

  

  首先,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入首页后,勾选专题“2021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点击“开始申报”,或者通过首页上方的“我要纳税”和首页下方的“税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发起申报。   

次性奖金3.jpg">进入申报界面,您可选择使用预填服务,也可使用空白申报表申报,建议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方便准确又快捷。选择好后――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选择确认“任职受雇单位”――点击“下一步”――进入“收入和税前扣除”确认,如果您在2021年度存在奖金,“收入”-“工资薪金”右侧会看到“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的提示。

  

点击提示,您可以看到,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可选择其中一笔作为单独计税,也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

  

如您想要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选择“单独计税”――系统会显示您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信息――勾选后点击确定――“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右上角点击“确定”,“工资薪金”明细页面会展示您的工资薪金合计及明细(不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确认无误后点击左上角“返回”,此时您的申报页面、收入栏“工资薪金”的金额不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金额。

  

如您想要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按上述步骤依次确认,您的申报页面、收入栏“工资薪金”的金额已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

  

TIPS

  

这里要给您划重点了,奖金的计税方式选择,会影响汇算的税款计算结果,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存在多笔全年一次性奖金,仅可选择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其余均需并入当年度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申报。

  

Q

  

在2021年度汇算中纳税人可以享受哪些专项附加扣除呢?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上述(一)(二)类为个人所得税中纳税人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其中,除大病医疗外,其他5项专项附加扣除,只要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符合其中的一项或多项扣除条件时,就可以向工资薪金的扣缴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在平时预扣预缴阶段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或者纳税人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其他专项附加扣除,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填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享受扣除优惠。

  

TIPS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呢?下面以子女教育为例,为您介绍。↓↓↓

  

您可以在年度汇算的“收入和税前扣除”确认界面,填报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也可直接通过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填报。

  

选择“子女教育”,扣除年度选“2021”,确认后系统会提示您在填报前需准备相关信息,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确认“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子女”,您可以在“选择子女”点击右上角“管理”修改已有的子女信息,也可点击下方“添加子女信息”添加新的子女信息。

  

在添加子女信息时,您需如实填写,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进行信息校验,无误后点击“保存”,点击“选择子女”生成的子女信息,系统会自动跳转到“子女教育信息填写”,请根据子女的受教育信息如实填写,填写完成后,选择“子女教育”的扣除比例。

  

TIPS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选择好扣除比例后,点击“下一步”――通过“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享受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填报,填报成功后,可点击返回年度汇算继续申报。

  

如您存在其他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可通过此方式,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报,填报成功后,就可以在2021年度汇算中享受相应的税前扣除啦~

  

文图:区税务局

  

编辑:崔松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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