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鸿发年年分红保险退保,太平洋鸿发年年分红利率

  

  分红险是收益比较稳定的产品,预定利率在2%~2.5%左右。但是分红险的分红是不确定的。分红主要分为年度分红和期末分红。如果年度分红不确定,则最终分红等于基本保险金额加上年度分红保险金额,最后乘以最终分红利率。   

  

  但由于近两年资本市场不尽如人意,分红险产品预定利率后的浮动分红收益普遍下降较多。之前分红险的年化收益率一般在4%~5%,行情好时总收益更高。但近两年大多只能达到3%~4.5%的水平,甚至不如其他具有储蓄替代性质的理财产品。所以分红险退保潮比较严重。   

  

  分红险如果前五年退保,退保损失会相当大,尤其是前三年分摊的管理成本相当高,投保人实际能拿回的现金价值甚至不到原保费的一半。所以建议如果真的下定决心退保,可以考虑在保单五周年后申请退保。此时保单的现金价值和分红收益基本等于已交保费。   

  

     

  

  如果分红险的投保人只有暂时出现财务上的困难,那么他无法支付保费,但他仍想获得保险。如果他有信心在两年内解决自己的经济危机,那么建议暂时停止缴纳保费,暂时中止保单的有效期,在财务问题解决后缴纳保费,然后恢复保单,这样就可以在保单有效期内恢复保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复职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过了这个期限,即使你愿意支付保险费,也无法恢复保障功能。这种方法可以解决暂时的经济危机,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恢复保障,不会使保单完全失效。但缺点是在保单复效前,保单短时间处于失效状态,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而且,复效也不是保险公司无条件的对你重新承保,重新保障。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检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如果被保险人身体状况恶化,复效申请可能会失败。这就需要被保险人承担一定的风险。   

  

     

  

  为了缓解短期的金融危机,我们也可以用自动垫付保费.的方式解决问题   

  

  也就是说,对于分期缴纳保费的保单,在60天宽限期后仍未缴纳保费的情况下,如果保单含有一定的现金价值,保险公司可以将保单的现金价值垫付到应付保费中,以维持合同的效力。这种方案的好处是,如果保单现金价值充足,投保人可以免交保险费,减轻经济压力,缓解暂时的危机。同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依然存在,如果在“截保”期间保险单出险,依然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缺点是使用了保单的现金价值。如果在现金价值增值之前理赔,一旦赔付的保险金与保单的现金价值挂钩,保险金就会减少,保障也会受到影响。   

  

     

  

  如果预计财务周转困难会持续较长时间,则上述两种方法都不适用。这时可以采用减额缴清法,将被保险人缴纳的保费分摊到未来的缴费期间,使保险合同平稳到期。这样,被保险人要么可以领取保险金,要么保单约定的保障继续生效。   

  

  这种模式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当保险合同有现金价值时,根据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未缴保费及利息、贷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付清的全部保费,在同等合同条件下,减少保障金额,使保单达到约定的金额   

  

  长期财务困难的相同解决方案之一是办理展期定期保险.在这种方法下,它不再需要支付保费,并且在此之后死亡保险的金额不会改变,但其他保险福利如生存金的收取将会改变。保证期的长短取决于当时现金价值的转换,直至原保单到期。   

  

  如果你已经购买了一份费率较高的分红型养老险、两全保险或者终身寿险,那么还有一个好办法,就是依托原有储蓄型保险中积累的现金价值,将其做成定期寿险之类的转换为定期型的、费率较低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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