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定损员的定损有异议,定损完后对定损金额有异议

  

  新手上路经常会遇到一些小交通事故。虽然车损不严重,但出险后,让他们担心的不仅仅是车损,还有理赔的各种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关于车险定损金额的争议。   

  

  业内人士表示,要解决车主与保险公司关于定损的纠纷,从车主的角度来说,只需要掌握一些窍门,理赔就会变得顺畅很多。   

  

  定损金额如何确定有争议   

  

  保养价格之争是车主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突出问题。修理厂给出的维修费用往往高于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   

  

  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由于进货渠道等原因,维修厂进口的零件价格较高,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维修金额较高。其实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服务更人性化,而不是“一号定终身”。如果客户对定损金额有异议,其实可以多和定损员沟通,定损员会和修理厂协商处理。   

  

  配件究竟是换还是修   

  

  其次,车辆部分零部件损坏后,维修后是否应该更换或继续使用,消费者和定损员的意见可能会有差异。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受损部位的处理意见主要是关于修复的,即如果受损部位可以修复使用而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就应该修复。如果损坏的零件无法修复,可以更换损坏的零件。作为车主,为了避免日后的隐患,大多倾向于零件损坏后直接更换。   

  

  因此,在维修前或维修过程中,建议被保险人及时向定损员咨询,确定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按4S店定损的莫再去普通厂   

  

  车险理赔专家也提醒车主,如果前期已经和查勘员确认损失金额是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的,千万不要去普通维修店维修。   

  

  由于4S店铺所需的维修量高于普通维修店,如果客户按照4S店铺的定损金额向普通维修店支付维修费用,相当于为客户的维修费用多付了钱。理赔时,保险公司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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