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贷款2022政策额度,2022年南宁市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

  

  原标题:广西南宁公积金新政:可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低于40%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4日电据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通知明确,政策调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职工及其家庭仅拥有1套住房,且该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的第二套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通知》明确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含五县)拥有的自住住房套数(已出售、赠与、解析的除外)。   

  

  通知还指出,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职工及其家庭,目前无房或唯一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下的,允许在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住房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的确定标准,《通知》明确参考了全国职工个人和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套数。   

  

  通知同时明确,职工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每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35%。购买危旧房改造住房的职工个人和家庭,属于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不受住房面积限制;职工及家庭购买在建住房,未使用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不受住房套数限制。   

  

  通知还指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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