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申购几天确认份额,基金申购几天成功

  

  公布日期:2021年9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处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宣布暂停申购和赎回的除外。   

  

  本基金生效后,如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和开放时间进行相应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3每日订阅业务   

  

  3.1购买金额的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提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详情请参考相关公告;   

  

  3.本基金对个人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必须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3.2订阅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与采购相关的其他事项。   

  

  1.“未知价格”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2.“金额认购”原则,即以金额申请认购;   

  

  3.当日申购申请可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撤销;   

  

  4.投资者必须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申请申购;   

  

  5.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申购款,否则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支付认购款,认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认购生效;   

  

  6.基金管理人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接受有效申购的当日为申购申请日(T日)。一般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会在T 1内确认交易的有效性。对于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日2日后(含当日)及时前往销售网点柜台或通过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如果认购不成功,认购款将返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接受采购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会成功,而只是销售机构收到了申请。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投资者应及时查询,正确行使合法权利。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少于一笔,投资者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提高最低赎回份额要求   

  

  4.3与赎回相关的其他事项   

  

  1.“未知价格”原则,即赎回价格根据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按份额申请赎回;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的顺序进行赎回。   

  

  5.投资者必须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申请赎回;   

  

  6.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提交的赎回申请将不成立。基金持有人提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关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申请赎回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 7(含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巨额赎回,支付方式参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汇兑系统故障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办理,赎回款项支付时间将相应顺延。   

  

  7.基金管理人应当将交易时间结束前接受有效赎回申请的当日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一般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会在T 1内确认交易的有效性。对于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日2日后(含当日)及时前往销售网点柜台或通过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接受赎回申请并不代表申请会成功,而只是说明销售机构收到了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由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确认。   

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一、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下面以投资人进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与南方价值A、南方现金A之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1年为365日):

  

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只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不收取赎回费用。

  

三、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0份,假设转换当日持有时间超过30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8%,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00=10,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0元

  

补差费=10,000.00/(1+1.8%)×1.8%=176.82元

  

转换费用=0+176.82=176.82元

  

转入金额=10,000.00-176.82=9,823.18元

  

转入份额=9,823.18/1.285=7,644.49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上述涉及基金份额、金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法,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

  

6 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本基金定投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8 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金融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金融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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