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信用卡图片,办理信用卡需要查征信吗

  

  来源:中国银行报   

  

  案例故事   

  

  征信报告频被查导致无法办理信用卡   

  

  2018年11月27日,赵致电中国人民银行某中心支行投诉:他到A银行办理信用卡,因信用状况不佳,A银行拒绝为他办理。之后,陈某去中国人民银行打印了他的个人信用报告。征信报告显示,2018年5月至10月,B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记录12次,赵本人查询其本人征信记录8次。赵认为,是B银行的原因导致征信报告被频繁查询,B银行应当承担频繁查询征信报告造成的损失。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进一步调查核实,赵反映的情况属实。2018年5月,赵某在B银行借款的扣款日已有足够存款待扣,但B银行误将此笔还款列为逾期。在贷后异议期内,B银行工作人员以“贷后管理”为由,先后12次查询其个人征信记录变动情况。赵本人也进行了8次个人查询,直到10月份征信系统数据更新。B银行在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的转账投诉后,对频繁查询赵的信用报告进行了说明,向赵道歉并出具了查询理由的书面说明。   

  

     

  

  法律分析   

  

  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   

  

  1.《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证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本案中,B银行由于操作失误,在扣款日余额充足的情况下未能成功扣款,将其列为逾期,无法保证录入征信系统信息的准确性。   

  

  2.《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存储、提供的信息有错误或者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本案中,B银行存在过错,赵依法向B银行提出授信异议,合理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3.《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本案中,因B银行频繁查询信用报告,影响赵某在其他银行办理信用卡,赵某向人民银行反映情况,进一步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B银行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赵某产生逾期信息,后被频繁查询信用报告,导致赵某无法办理其他银行信用卡,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案例启示   

  

  金融机构在向征信系统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数据时应当坚持严肃性   

  

  1.在经济生活中,个人信用记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已经成为银行等机构审查个人信用状况的主要参考依据和办理各种个人贷款、信用卡的决定性因素。银行通常用它来判断个人未来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金融机构在向征信系统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数据时应当严肃认真,确保个人征信记录的客观、真实、完整、全面。错误和遗漏应按照异议处理程序及时更正,确保个人信用记录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2.建议系统查询原因设置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便于信息使用者参考。信用记录是信息使用者判断个人信用状况的参考,银行机构不同产品对个人信用的最大查询次数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来说,查询次数越多,对个人信用的需求越强烈。但查询报告显示,同一机构以“贷后管理”为由多次查询,不能客观反映查询目的和真实原因,或可能导致其他信息使用者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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