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生育津贴缴费基数是3500,社保里面的生育津贴的比例

  

  号外号外!   

  

  退役军人安置政策有新变化。   

  

  最近   

  

  由退伍军人事务部等11个部门发布。   

  

  “退役士兵按月领取   

  

  退休安置办法》   

  

  2021年12月24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的一名退役军人。   

  

  移民政策的重大调整   

  

  详细规则如下:   

  

  安置对象和地点   

  

  大校以下军官:   

  

  (一)担任军官职务满十六年的;   

  

  (二)担任士官或者军官职务累计满十六年的;   

  

  (三)任职满二十年的;   

  

  (四)直接选拔招收或者特招入伍的军官晋升(授予)少校以上军衔,再达到退役年龄的。   

  

  中士:   

  

  (一)担任士官满十六年的;   

  

  (二)任职满十八年的;   

  

  (三)晋升(授予)高级军士长以上军衔后,在该军衔任职满6年,累计任职满14年的。   

  

  按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士官,可以安置在原籍、入伍地或者入伍时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根据下列情况选择安置地点:   

  

  (一)可安置在配偶生前、结婚时或现户口所在地,无配偶的可按军人配偶常住条件安置在驻地;可以放在我父母一方的住处,也可以放在我配偶父母的住处。本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军人的,可以安置在父母任何一方的原籍、入伍地或退役地。符合规定条件的军官,可以安置在子女户籍所在地。现役军官和士官的子女,符合配偶留军条件的,也可以安置在子女所在单位。其中,随配偶或配偶父母安置的,必须符合军队关于现役军人结婚的规定。   

  

  (二)夫妻双方均为军官的,双方或者一方按月领取安置退役金,可以安置在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原籍、入伍地或者入伍时的居住地;夫妻一方是军官,另一方是士官,符合当年安排工作、按月领取退役金或者扶助金条件的。双方或一方可按月领取退役金安置的,可在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原籍、入伍地或入伍时居住地安置;夫妻双方均为士官的,双方或一方可按月领取安置退役金,安置在符合随军条件的一方部队驻地。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国务院确定的特大城市安置退役军官,应当符合国家和军队关于特大城市安置退役军官的有关规定;安置到国务院确定的特大城市的退役士官,结婚满2年,符合特大城市有关政策规定。入伍时为大中专院校学生的退役军官、士官,退役后不返校的,在入伍前安置在其户籍所在地。   

  

  退休金的支付   

  

  退休养老金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后两个阶段发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按规定按月发放退休养老金;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等养老保险待遇,并终身继续留存一定比例的退休资金。   

  

  退役金根据担任军官和士官的年限,按照计算分配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计算和分配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退休费标准:   

  

  担任军官职务满16年或者担任士官、军官职务累计满16年的退役军官,其退役养老金按照计算缴费基数的60%确定;   

  

  担任士官满16年的退役士官,退役金按照退役金的50%确定   

  

  获得奖章、荣誉称号的,计发比例增加15%;   

  

  经批准荣立二等功和一等功的,分别按照二等功和一等功标准提高退役金比例。   

  

  对多次立功受奖的,计算分配比例可以累计,累计比例不超过15%;   

  

  本级荣誉立功累计增发比例不得超过上一级增发比例;   

  

  同一原因两次以上立功受奖的,增发比例高。   

  

  艰苦边远地区的长期经验:   

  

  在西藏自治区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任职满10年的,增发比例提高5%;   

  

  10年以上,在西藏自治区和六、五、四、三类艰苦边远地区,每增加一年,计划发比例分别提高2%、1.5%、1.2%、0.8%和0.5%。   

  

  在特殊海岛、一类海岛、二类海岛服役,分别指五类、四类、三类艰苦边远地方。   

区服役的相关标准增加计发比例。

  

同一地区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和海岛两种增发情形的就高执行。

  

在上述地区服役增发退役金的比例可以累加,除安置在上述地区外,累加比例不超过15%。

  

安置在上述地区,且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发给地区补助。

  

曾长期在特殊岗位服役:

  

在飞行、舰艇、涉核岗位服役满10年的,计发比例增加5%。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累计满3年的退役军官,计发比例增加2%。

  

按以上规定计算的退役金计发比例

  

累计不得超过100%

  

退休年龄后,退役金变化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保留当月退役金(含艰苦边远地区补助)的一定比例,自下月起按照规定发放终身。

  

退休年龄后:

  

担任军官、军士16年的保留20%,每多1年保留比例增加1%,每少1年保留比例减少1%,保留比例不超过25%。

  

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服役且安置在该类地区的,在该类地区每服役1年保留比例再增加1%,最多不超过10%。

  

来源: 襄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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