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职工养老保险转灵活就业,农村养老保险怎样转灵活就业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暂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告》,明确在北京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缴纳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申请缓缴。   

  

  参保人可网上自主申请缓缴与恢复   

  

  目前延期付款或恢复付款的申请已在网上办理。参保人如确实需要缓缴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2022年分期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选择“我要缓缴养老保险费”按钮。自愿缓缴的期限为申请当月及以后的月基本养老保险费。您只需选择一次,系统会自动将被保险人的养老保险费转移给被保险人。首次申请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25日,2022年6月至12月申请时间为每月1月1日至15日。   

  

  参保人申请缓缴后,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恢复正常缴费。参保人可在“2022年分期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选择“我要恢复缴纳养老保险”按钮,自愿提前恢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恢复缴费的时限为申请当月至今年12月。申请恢复缴费的时间表与申请缓缴的时间表相同。   

  

  如果参保人选择的缓缴期截止到今年年底,参保人无需再次操作。2023年1月起,系统自动将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调整为按月缴费。   

  

  今年缓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最晚可在2023年12月15日前补缴   

  

  参保人如需在2022年缴纳递延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2022年分阶段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选择“我要缴纳养老保险费”按钮,自愿申请在之前缴纳递延基本养老保险费。需要注意的是,逾期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超过截止日期的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参保人缴费时,可在本市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享受社保补贴的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费时补贴不变   

  

  对以个人身份参保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如自愿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参保人员在特别提醒:,领取基本养老金、办理跨省转移、死亡结算等账户结算业务时,可自愿选择先缴纳递延基本养老保险费,再办理上述相关业务。上述业务处理完成后的缴费申请将不予受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在本次停缴范围内,需要正常缴纳。不按时缴纳会影响个人享受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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