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存折能在atm机取钱吗,定期存折必须去开户银行取钱吗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案例引发关注。山东枣庄的孙女士2009年在银行存了100万元,5年后去取钱,却被银行告知存折上只有1元钱。法院判令银行赔偿存款及利息后,银行仍未支付。直到2021年7月1日,法院强制执行并引起舆论热议,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薛城支行有责任。   

  

  对此,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组表示,将根据事实逐一调查存取款流程的各个环节,对发现的失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山东省农商行将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范和细化流程,严格堵塞漏洞,切实维护储户合法权益。   

  

  舆论发酵后,当地管理部门态度不认真;采取的措施并不严厉。但回顾时间线,距离孙女士发现存款“从100万变成1元”已经过去了7年。如果我早一点有这个态度和决心,恐怕这件事也不会拖这么久,经历这么多波折。   

  

  这七年对于孙女士来说无疑是焦虑和担心的。坦率地说,正如银行虽然赔偿了却无法挽回信任一样,孙女士虽然最终拿回了自己的本金和利息,其所遭遇的精神折磨、为此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也是无法挽回的。在这次事件中没有真正的赢家。所以,反思一定要有见地。   

  

  当时枣庄农村商业银行称孙女士涉嫌伪造、变造金融凭证,还质疑孙女士财产来源不明,且多年未取款,导致此事一波三折。孙女士甚至被刑事拘留。   

  

  这暴露了一个问题: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没有得到落实。从当年,涉事银行的态度和应对措施,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工作组如今的回应,简直形成了鲜明对比。's的角度来看,银行失去的不仅仅是官司,还有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现在,司法机关最终的调查结果推翻了银行找到的各种理由:原来,孙女士在银行存钱后不久,就被一个叫田艳的人带走了。田艳分几次在客户签字处签了孙女士的名字,一共取走了80万元。田言还陈述了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细节:“(又是20万)不知道是谁签的,有时候柜员会直接给客户签。”   

  

  一个人可以签另一个人的名字取钱,这本身就暴露了涉案银行的重大业务漏洞。要知道,签名是有法律效力的。我的签名不仅是基本常识,也是金融业务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而田言的多次退出却一路顺风顺水,反映出的是长期性和普遍性的问题。   

  

  诚信是银行的基石,也是一切业务的前提。甚至可以说,比银行更不需要信贷。一位网友说得很干脆:“银行是我们老百姓存钱最安全的地方。”我给了你信任,你给了我安全感。这不仅是一次商业交易,更是一次心灵的互动。但涉事银行显然失去了这种精神,辜负了客户的信任。   

  

  当然,如果涉事银行真的能做到他们所说的,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更安全有效的业务体系,对客户有真正的责任感,也未必是好事。希望花钱买课值得。   

  

  作者:范成   

  

  来源:光明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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