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连续涨多少会被停牌核查,2022年创业板上涨多少就要停牌呢

  

  4月27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集中规定了创业板改革后的差别化交易机制安排。   

  

  《交易特别规定》指出,完善创业板新股首发交易机制,提高创业板新股首发价格发现效率,一是增加无涨跌幅天数,前5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和60%两个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交易特别规定》:明确创业板股票波动幅度放宽至20%,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波动幅度限制比例放宽至20%。   

  

  据《交易特别规定》介绍,在连续竞价期间增加“价格笼子”,加强对拉升、打压等异常交易行为的防控,防止股票出现严重异常波动和连续过度炒作。规定连续竞价期限价申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的98%。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积极稳妥推进创业板改革和注册制试点,完善交易机制,切实保障市场平稳运行,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如下:   

  

  一、规则定位   

  

  《交易特别规定》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特别规定,集中规定了创业板改革后的差别化交易机制安排。从有效性的层面来看,《交易特别规定》和《交易规则》属于交易所的基本业务规则。如果《交易特别规定》与《交易规则》不一致,则先应用《交易特别规定》和《交易特别规定》。   

  

  二、基本思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场化交易机制,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交易规则》的起草遵循以下思路:一是坚持市场化法制化改革方向,充分借鉴科技创新板改革经验,完善创业板基本交易制度,推进关键制度创新,进一步提升市场功能和市场效率。二是坚持增量改革和存量优化相结合,充分考虑现有市场基础和投资者特点,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平衡性,避免对现有股票市场的冲击,确保整体交易稳定,防控系统性风险。三是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根据创业板改革发展需要,积极探索股市改革经验,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奠定基础。   

  

  三、规则内容   

  

  《交易特别规定》共六章32条,包括总则、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交易公开信息、其他交易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1)完善创业板新股首发交易机制,提高创业板新股首发阶段的价格发现效率。一是增加无涨跌幅天数,设置前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和60%两个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2)创业板股票涨跌幅放宽至20%。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放宽至20%。   

  

  (3)盘后定价交易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机制,在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将盘后定价交易申报按当日收盘价逐一撮合,满足投资者按收盘价进行交易的交易需求。   

  

  (4)加大连续竞价期间的“价格笼子”,加强对拉升、打压等异常交易行为的防控,防止股票出现严重异常波动和连续过度炒作。规定申报购买   

  

  (六)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根据创业板股票的波动幅度,调整交易信息披露指标和门槛。具体来说,一是修改有涨跌停板的股票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数门槛,将当日收盘价偏离值由7%调整为15%,价格振幅由15%调整为30%,换手率指数由20%调整为30%;二是修改交易异常波动指标,将连续三个交易日日收盘价累计偏离值调整为20%至30%,取消其他异常指标;三是增加了严重异常波动指标,即连续10个交易日发生3次同方向异常波动,连续10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偏离度达到100%(-50%),连续30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偏离度达到200%(-70%)。   

  

  (七)优化两个金融市场的交易机制。为提高市场定价效率,改变“单边市”问题,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的上市股票,从第一个交易日起可以作为两个金融市场。   

  

  (8)股票新的特殊标志。一是对不盈利、有投票权差异、有协议控制结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增加新的特殊标志;二是提醒投资者防范新股价格波动风险,新股上市初期要做好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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