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后再怎么操作,2022年企业年报通知和操作流程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场主体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将于2022年6月30日结束。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http://hb.gsxt.gov.cn或http://scjg.hubei.gov.cn/ECPS/)(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并填写2021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尚未申报2021年年报的企业(未申报年报企业名单见附件,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登录公示系统进行申报。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报送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不收费。如果有不法分子利用提醒宣传年报,诱导其登录钓鱼网站,获取银行卡号、验证码等信息,请提高警惕,谨慎防范被骗。   

  

  特此公告。   

  

  附件:1。优秀年报名单(樊城区)   

  

  2.优秀年报名单(相城区)   

  

  3.优秀年报名单(高新区)   

  

  4.优秀年报名单(靳东新区)   

  

  5.优秀年报名单(周郁莨经济开发区)   

  

  6.无年报企业名单(香洲区)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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