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收息司法解释,商业借贷年息多少合法

  

  高利贷是一个隐蔽性很强的复杂问题,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借贷行为。也是一个很害人的问题,因为利率高,有的年化利率达到10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3000%,导致借款人财务负担加重。很多人难以自拔,有的甚至破产,有的破产。所以借高利贷一定要谨慎。   

  

  但是,如果欠了高利贷是不是就一定要支付过高的利息呢?   

  

  不一定。你应该知道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首先,年化24%以内的利息是必须支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26条《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贷款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债务人必须以24%以内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这也是有法律支持的。   

  

  其次,年化36%以上的利率部分可以不需要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26条《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民间借贷和高利贷的综合年化利率不能超过36%,超过36%的部分可以不支付,支付的部分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返还。   

  

  其三,年化利率是综合利率而不仅仅是规定的名义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表示,所有年化率超过36%的综合收费都属于高利贷,这是部分法律不支持的。   

  

  如果部分金融机构、网贷平台、民间借贷机构的利率年息不超过24%,但收取手续费、砍头利率、服务费的,各项费用和利率之和计算的综合费用率超过36%,也认定为高利贷。   

  

  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可以明确几点:   

  

  就是年化综合利率,也就是包含各种费用的利率超过36%,可能就不交了。   

  

  第二,36%的利率标准不仅仅是指贷款利率,还应该是综合成本,包括前期的收利息,各种费用等等。   

  

  第三,综合利率超过36%的部分被法律界定为无效,借款人可以拒付。   

  

  因此,债务人对超过36%的综合利率部分,可以不偿还。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作者:齐剑,专注银行30年,金融分析与评论,欢迎关注并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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