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最多几年,农村信用社贷款15万每月还多少钱

  

  银行讯5月15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周口市林海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股东邓某、周口市百合商贸公司张某因骗取多家信用社贷款被判刑。   

  

  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3年,周口林海房地产公司在项城市农村信用社进行了两次3000万元的信用贷款。贷款到期后,项城市农村信用社要求改成抵押贷款。2014年3月,林与其股东邓某以河南省华业建设公司(林为该公司法人)的名义,将周口市林海房地产开发的云顶新城7号楼1至3层抵押给正在出售的7号楼2至3层,并与业主签订了购房合同。周口百合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在提供借款时,以周口百合商贸公司名义与河南华业建设公司签订虚假借款《电梯、中央空调、地暖设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借款3500万元,借款到期后未偿还。   

  

  2015年12月,林某、邓某、张某为骗取贷款,周口林海房地产公司与周口百合商贸公司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已售出的云顶新城7号楼4、5层转让给周口百合商贸公司。周口百合商贸公司与周口林海建材城公司在提供贷款手续时,签订了虚假的《装修材料购销合同》的资金用途,项城市农村信用社申请3500万为期一年的贷款未按申请书中承诺的用途使用。   

  

  2015年12月,的林、邓以云顶新城1号楼、3号楼部分商铺作抵押申请支付工程款,且来自的贷款资金未按申请时承诺的用途使用,直接偿还之前的旧账。   

  

  2015年7月,的林某、邓某(周口儿童世界企业管理公司法人)以在周口儿童世界购买红木家具为名,与太康县盛腾贸易公司签订红木家具买卖合同。他们没有将贷款用于向骗取商水县信用社贷款2400万,,申请时承诺的用途,贷款到期后也没有偿还。   

  

  此外,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述借款的本息在庭审前后均已还清。   

  

  四川区人民法院认为,上述三人以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银行贷款,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罪。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可以适用缓刑。2019年3月28日,法院分别判处林某、邓某、张某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缓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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