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贷款的车能卖吗,分期贷款车第二年保险怎么买

  

  近期,辽宁银保监局接到多起针对个人车贷的消费者投诉,主要反映消费者办理车贷后,发现银行贷款金额超过实际购车金额和通过第三方平台办理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需缴纳高额手续费偿还贷款后才能办理车辆放行手续。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我们特别提醒消费者:   

  

  第一,认真确认合同内容,注意保留消费凭证。消费者在贷款购车过程中,一定要在购车合同和车贷合同中确认贷款金额、还款责任、还款日期、中介费等条款。除签订标准合同外,应要求车商或第三方平台将口头承诺条款写入合同,并主动索取信用卡收据等消费凭证,妥善保管购车合同和车贷合同。   

  

  第二,谨慎选择贷款机构,警惕贷款交易陷阱。了解分期业务、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款成本,不要盲目相信“零利率”、“零首付”等口号。虽然免除了银行贷款的利息,但不法车商和第三方平台往往利用各种借口,提高服务费,大幅提高购车成本,并采用欺骗、胁迫等手段,使消费者陷入汽车“套路贷”的陷阱。消费者应谨慎选择信用良好的正规车商和贷款机构,不要轻信非法第三方平台的虚假宣传。   

  

  三是拒绝捆绑霸王条款,维护自身消费者权益。一些汽车经销商在贷款购车时,强制消费者购买其指定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和保证保险,甚至以不退押金为由,强制消费者继续购买后续年度保险,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如果消费者遇到上述乱收费和“套路贷”,应立即通过正规渠道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来自辽宁银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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