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民事起诉手续,个体经营户法人和股东承担的责任

  

  经典实例   

  

  张一直对股权投资感兴趣。2014年,A公司转让另一家B公司20%的股权。张得知消息后,立即与A公司协商,表示有意接受这20%的股权。随后,A公司书面通知了B公司的其余两个股东,但30天过去了,他们都没有给出答复。甲公司与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乙公司20%的股权。张某成为股东后,欲申请工商变更登记,被b公司拒绝,沟通无果,张某将A公司诉至法院。庭审中,甲公司认为张应起诉乙公司。   

  

  那么,股东名册记载的纠纷,应该起诉转让方还是公司?   

  

  具体解释   

  

  毫无疑问,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前提条件是要找对被告,否则会付出更多不必要的成本,也会拖延案件的进展。   

  

  股权转让引起的股东名册纠纷往往涉及三方,即股权转让方、受让方和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约定,看似只是约束转让方和受让方,但不能这么简单的考虑。股权说到底是表示股东对公司投资的份额,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显然,在股权转让这件事上,公司是无法置身事外的。更何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一般都是由公司编制,存放在公司。公司也是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主体。股权转让方作为公司的原股东,无法完成股东名册的备案,更无法代替公司进行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   

  

  根据第《公司法》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姓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 《公司法》 明确了公司是置备股东名册和办理工商登记的义务人,在股东名册记载纠纷中,公司应当作为适格被告。   

  

  但是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既然原股东不是合格的被告,为什么起诉的时候还能成功立案?其实,起诉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有明确的被告,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必须满足四个条件,至于被告,只要求原告提供准确的信息如被告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可以视为确定被告。符合其他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受理。但是,有确定的被告人并不代表就是合格的被告人。被告人是否合格,需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综合判断。如果被告不符合条件,法官会向原告说明,建议其申请更换符合条件的被告。如果原告拒绝更换被告,法院将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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