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是什么意思,保险条款为什么要设定责任免除

  

  大家好,我是宝爷。   

  

  今天,我想和你谈谈一个共同的话题:保险的两年不可抗辩.   

  

     

  

  说实话,大多数人第一次接触到“两年颠扑不破”这个词的时候,应该是来自线下保险代理人的“忽悠”。   

  

  就像下面这位朋友的遭遇一样:   

  

     

  

  据经纪人说意思是:   

  

  只要两年内没有理赔,即使生病投保也可以赔付。   

  

  但事实是这样吗?   

  

  不管答案如何,我们来深入分析一下这种说法的来源。   

  

  一、《保险法》分析先声明一点:   

  

  「两年不可抗辩」仅适用于长期险,但短期保险(如一年期重疾险/医疗保险/意外险)不适用!   

  

  PS:6年保障续保的医疗保险本质是1年保险,同样不适用2年。   

  

  先说“两年不可辩驳”。通常情况下,线下保险代理人是这样解释的: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或称不可抗辩条款)在《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两年后能够赔付是法律对被保险人的保护。   

  

  那么我们来看看《保险法》中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问我们需要如实回答.   

  

  如果故意隐瞒或忘了说,原本不能买保险或那些被排除在保险之外的人成功投保,   

  

  即使合同已经签订,保险公司也可以解除合同.   

  

  在上述条款之后, 《保险法》 第十六条又提到:   

  

     

  

  这是「两年不可抗辩」's声明的来源:   

  

  在知道的保险公司投保人未能如实告知后,保险公司在30天内.不解约是不能解约的   

  

  如果保险合同生效已经超过2年,保险公司无论如何不能解除合同。   

  

  此外, 《保险法》 第十六条还提到:   

  

     

  

  如果保险公司发现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但还没来得及解除合同,被保险人就已经处于危险之中,   

  

  或者被保险人已经出险,报案后才被保险公司发现之前没有如实告知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故意隐瞒,的保险公司不会理赔,而不退还的保费;被保险人是过失隐瞒,保险公司不会理赔,但会退还支付保费。 《保险法》 第十六条最后提到一种特殊情形:   

  

     

  

  在签订保险合同前,保险公司未如实告知已经知道投保人,   

  

  但还是同意承保,保险公司不仅是不能解除合同,还有承担理赔责任.   

  

  当然,这种情况是极个别的特例。商业保险公司毕竟不是慈善组织,在明知有问题的情况下继续承保几乎是不可能的。   

  

  至此,两年不可抗辩的根源―― 《保险法》 第十六条已经剖析完毕。   

  

  第二,为什么不能上疾病保险?每个人都会困惑:   

  

  不能,保险法上有明确规定。   

  

  由于合同2年后不能终止,一般可以认为是:   

  

  即使投保了疾病,2年后也可以理赔!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宝爷告诉你问题是什么:   

  

  不能解除合同不能拒赔.   

  

表面来看,保险公司一定要按保险合同来,既然不能解除合同了,那肯定会赔啊。

  

这就要我们在保险合同中找答案了:

  

某重疾险保险条款

  

以重疾险为例,绝大多数重疾险都会要求出险的疾病为初次发生或患有

  

就是说投保前如果检查出重疾或对应疾病,继而带病投保,想着在2年后利用不可抗辩条款拿钱是不可能的。

  

因为保险公司可以轻易查到我们的就诊记录,所以发生以上情况肯定会拒赔,这和两年不可抗辩无关。

  

此外,保险条款中还会有免责条款,如果免责条款明确约定既往症不赔,那也会拒赔。

  

某医疗险免责条款

  

什么是“既往症”?

  

  

所以不能解除合同又能怎么样呢,不赔还是不赔。

  

这也是保爷常说的,保险本质是一份【长期合同】,买保险=买合同。

  

无论在大保险公司买,还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保险公司买,买来的保险合同受到国家监管。

  

一切以保险合同为准。

  

线上保险代理人常常用来“促单”的两年不可抗辩,实则并不能让人“带病投保”。

  

该赔的保险公司不能不赔不该赔的保险公司也不会因为两年不可抗辩就赔付

  

试想一下,如果撑2年保险公司必须得赔,可能2年后所有保险公司都得消失。

  

举个例子,真要是这样,一些患癌几率大的患者(如肝硬化之类)、甚至已经患癌的肯定都想试一下。

  

毕竟撑过2年就能拿钱,到时候50万保额的重疾险估计保费5万/年都抢着买。

  

因此,保爷对投保的一贯看法都是:

  

一定要如实告知。

  

千万别一时侥幸或受到代理人蛊惑就不管不问直接投保,到时候有损失的肯定也是我们投保人自己。

  

我们在回过头看开头的问题:

  

真的只要撑过两年,即便带病投保出险也能赔?

  

当然是假的!

  

如果以后还有线下代理人告诉大家患病不用告知,过了2年不可抗辩就能赔了。

  

保爷建议直接把这篇文章糊他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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