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重磅!就在刚刚
根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二手房公积金业务有所优化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前移
那就是:
二手房贷款申请由原公积金贷款职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前移至职工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后。
对此,我咨询了一些中介机构,了解到他们已经收到了不过这也意味着,买家需要在过户前就把首付给房东。.这一政策的通知
其重点如下:
一、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1、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前移。
二手房贷款申请由原公积金贷款职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前移至职工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后。
2、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及材料。
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请贷款时,应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首付银行流水等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向银行提出申请;受委托银行通过公积金信息系统核实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并进行公积金贷款预审批;办理职工房产过户、抵押登记手续后,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契税发票、全款发票提交贷款银行,贷款银行审核后放款。
二、二手房公积金提取
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公积金贷款,按我市原有政策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方可申请提取。提取时间为公积贷款申请预批准后,公积贷款发放前。
提取公积金时,应保留与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相符的一定金额。如果签订了每月公积金贷款,也应保留相应的符合规定的余额。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按上述程序执行;已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可按原流程办理,2022年1月1日起全部按新流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