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需要的材料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往往希望快速得到赔偿,而肇事者某种程度上也希望事故赔偿快速了结。但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有三件事不急。不要急于求成这些东西对更好的处理事故有很大的帮助。   

  

  不急:不急着和对方和解。   

  

  相比诉讼,和解要方便得多。往往签了和解协议,就能马上拿到钱。从此各方互不往来。但是我们说和解的坏处是很大的,尤其是在事故已经造成了很大伤害的情况下,比如伤残、死亡。因为在较大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能够获得的赔偿项目远远多于私了和解获得的赔偿项目,数额也更多。   

  

  一般和解的当事人都不能按照法定的标准计算赔偿,而只能靠想象来促成事故的处理,这是非常不公平的,尤其是对受害人而言。   

  

  不急:不急着识别。   

  

  事故造成的伤害有伤残等级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伤残鉴定获得伤残赔偿。伤残等级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的伤残鉴定。通过鉴定,被害人得到司法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确定伤残等级。   

  

  很多受害人不知道意外伤害鉴定的时间,就早早去做伤残鉴定,导致无伤残等级或伤残等级低,这无疑损害了他们的合法利益。   

  

  不急:不急着全额赔偿。   

  

  有时候我们需要对伤害进行分期赔付。当可能存在后续治疗费用时,后续费用在第一次理赔时无法正确计算。此时如果强行索赔,可能得不到支持,或者获得的赔偿较少。   

  

  不急于赔偿是指通过诉讼获得第一笔赔偿,等后续治疗费用实际发生时再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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