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的仲裁条款,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有

  

  二级建造师代码核心要点仲裁系统,二建学霸笔记,长按喜欢转发评价持续更新。我的头像在文当版上,我私信:2022。   

  

     

  

  【核心测试中心】仲裁协议的效力(19页)   

  

  第一次开庭前提交防止开庭,第一次开庭后提交继续审理。   

  

  合同无效,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你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   

  

     

  

     

  

  调解书: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核心考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20号令)   

  

  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核实,裁决不予执行: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二)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足以影响司法公正的证据;仲裁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   

  

  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裁决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此外,人民法院认定裁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仲裁裁决被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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