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规则重大不利影响,上市规则上交所

  

  来源:中国证券报   

  

  7月8日,上交所消息称,日前,上交所审核了北京木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瓜移动”)及其保荐机构撤回发行上市的申请。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同意其申请,并决定依法终止其科技创新板发行上市审核。   

  

  2019年3月29日,上交所受理木瓜移动科技创新板上市申请。6月28日,经过两轮审核问询和回复,上交所审核中心召开审核会议,形成对公司申请发行上市的审核报告,拟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并发函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提交招股说明书上会。7月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提交了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三是发行人是否充分披露了可能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因素。2018年,木瓜移动从脸书的采购量占全年采购总量的91.99%,相关收入主要依靠脸书渠道。然而,其采购占脸书亚洲收入和总广告收入的比例很低,相关合同条款也对其业务的可持续性产生了不利影响。公司未在申请募集说明书草案的显著位置充分揭示上述情况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不利影响。   

  

  第四,相关重要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木瓜移动此前在新三板披露的主营业务包括游戏业务。2016年游戏业务毛利仍占30%以上,但未在招股书申报稿中明确披露,并表示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在问询回复中披露,2018年发行人从Face-book的购买金额占脸书亚洲收入的21%,与根据脸书在纳斯达克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计算的结果不一致。   

  

  上交所已明确,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一经受理,并披露审核问询回复的内容,将对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文件的法律责任,不因审计终止而减轻或免除。在终止审核前,发行人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执业已存在违规行为的,上交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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