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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正!   

  

  成都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在新冠肺炎再次下降。   

  

  单项检验项目价格   

  

  调整为28元/人次   

  

  混合商品的测试价格   

  

  调整为8元/人次   

  

  自2022年4月7日起施行。   

  

  4月6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4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病原RNA扩增-新型冠状病毒定性检测”、“病原RNA扩增-新型冠状病毒定性检测(混合检测)”等公立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除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省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执行,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   

  

  《通知》自2022年4月7日起施行。   

  

  以下为“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重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   

  

  测试工程价格通知   

  

  具体事项   

  

  

  

  1.“病原RNA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即单人单检项目价格调整为28元/人次;“病原RNA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5混1)”项目名称变更为“病原RNA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混合检测)”,项目编码不变,项目价格调整为8元/人次;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的级别。“致病性RNA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10混1)”项目废止。   

  

  二、附件所列省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为全省最高价格,各市(州)医疗保障局根据当地医疗水平、经济水平和医院等级制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不得超过同级省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三、公立医疗机构在新冠肺炎开展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项检测和多人混合检测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意做全部检测的人自愿选择。   

  

  四、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立专门窗口和独立区域,及时更新制度、价格公示、宣传解释等内容。同步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用电子化、信息化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独进行核酸检测,不收取挂号费或门诊咨询费。   

  

  动词(verb的缩写)医保支付政策按《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执行(川医保规〔2020〕5号)。   

  

  不及物动词本通知自2022年4月7日起施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政策为临时价格政策,疫情结束后自动废止。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成都参保人员中   

  

  新冠肺炎以下四类人群的核酸检测费用   

  

  可以纳入医保报销   

  

  

  

  1、发热门诊患者;   

  

  2.医疗机构门急诊定点收治的疑似新冠肺炎感染患者;   

  

  3.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新收治的患者;   

  

  4.住院的疑似新冠肺炎患者。   

  

  综合成都医保和四川医保局   

  

  来源:四川观察s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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