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5万存3年,工商银行5元开卡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经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根据现行政策,个体工商户具有以下财税特征:   

  

  一、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要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族企业,拥有家族财产;无法区分的,由家庭财产承担。   

  

  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应对经营期间形成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没有特殊限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平等市场准入和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与有限公司等公司具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其准入门槛在法律层面是相同的。   

  

  三、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设银行账户   

  

  个体工商户不得开立银行账户,但个人投资者的银行账户可以进行收付;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保持其资金独立,不得与投资者混账。   

  

  四、无法转让、不能对外投资   

  

  个体工商户不能转让,只能注销;不能对外投资,成为公司股东;也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五、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建账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复式账户:   

  

  (一)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   

  

  (2)纳税人销售增值税应税服务或营业税纳税人的月销售(营业)额在   

  

  4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户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简易账户,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立复式账户:   

  

  (一)注册资本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   

  

  (二)纳税人销售增值税应税服务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营业)额在1.5万元至4万元之间的;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万元至8万元不等。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立简易账户的其他情形。   

  

  六、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政策   

  

  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第三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从事应税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如果您是小规模纳税人,您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应税销售收入税率,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3号公告)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其月总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总额超过15万元,但当期扣除销售不动产后不足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0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财税〔2012〕82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将其名下房屋、土地的所有权转移到个体工商户名下,或者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房屋、土地的所有权转回原经营者名下的,免征契税。   

  

  七、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残保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得在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的行业   

主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所得,如果取得名义上的工资薪金收入等综合所得,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终的经营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哪些支出不能在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个人所得税税款;(二)税收滞纳金;(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五)赞助支出;(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十一、个体工商户无法区分生产经营的个人家庭费用,如何在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十二、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有什么优惠?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十三、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

  

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十四、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年度汇算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十五、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货运发票时,还预征个人所得税吗?

  

自2021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税务机关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由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来源:建筑财税频道、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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