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进行社保缴费查询,广州市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缴费明细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优化升级后,为使缴费人更方便快捷地掌握系统操作,边肖梳理了用人单位日常业务办理的常用功能,包括缴费登记与核查、参保人员管理、申报结算、信息管理与明细查询、特定人员个人工伤保险等,近期将陆续推出。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缴费登记核定篇】   

  

  主要功能是什么,系统应该如何操作?   

  

     

  

  一、单位缴费登记   

  

  (一)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费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税务机关在办理缴费登记时给予单位社会保障号和单位缴费验证。   

  

  目前,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上申报单位缴费登记功能未向东莞开放。   

  

  (二)在线申请办理单位缴费   

  

  登记操作步骤   

  

  企业以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文书事项管理】【单位缴费登记】.或【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http://www . Sina . com/,进入办理社会保险事项界面。   

  

  【社保费】   

  

  1.提交单位缴费登记申请   

  

  选择步骤:,(1) ,点击【单位缴费登记】,进入单位缴费登记功能应用界面,如下图所示。填写信息,确认税务登记信息、已登记社保信息、已登记社保联系方式无误后,点击【办理】.   

  

     

  

  【提交申请】。提交成功,系统弹出受理回执页面。   

  

     

  

   (2)   

  

  2.查看单位缴费登记申请办理进度   

  

  在步骤:-【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您可以查看已提交的单位缴费登记申请的处理进度。   

  

  当【事项进度管理】的处理状态为待处理时,点击(1)查看提交的申请信息;如果税务官员尚未开始审核申请,而付款人需要修改申请信息或取消申请,他可以单击【预览】取消申请并重新提交申请。   

  

  当【撤销】的支票处理状态为“未接受”时,意味着税务官员未通过审查。您可以查看审批意见一栏,找出失败的原因。   

  

  当(2)的支票处理状态为“待补充”时,这意味着税务官员的数据尚未被批准。您可以查看审批意见栏,根据审批意见,点击操作栏中的(3)进行修改,然后提交申请。   

  

  当支票处理状态为“处理成功”时,表示税务人员的数据已经通过审批,申请已经处理成功。   

  

  二、单位缴费核定【补正】   

  

     

  

  首次向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单位缴费核定。核定的缴费内容包括:申报方式、缴费方式、申报期间、缴费年限、领取方式、险种、社保属性、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起始年月。   

>   

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单位缴费登记功能目前未对湛江市和东莞市开放。

  

(二)在线申请办理单位缴费

  

核定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文书事项管理】【单位缴费核定】,进入社保费事项办理界面。或者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社保费】,进入社保费事项办理界面。

  


  

1.提交单位缴费核定申请

  


  

步骤:

  

(1) 选择【单位缴费核定】点击【办理】,进入单位缴费核定主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当前缴费人所有的单位缴费登记核定信息;

  

若选择“已核定”的单位社保号记录,点击【下一步】可以查看单位缴费已核定信息;

  

若选择“未核定”的单位社保号记录,点击【下一步】可以进行单位缴费核定操作,跳转至“单位缴费未核定”信息界面。

  


  

  


  

(2) 在单位缴费核定主界面中,选择未核定的单位社保号,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单位缴费未核定”界面。“单位缴费未核定”界面包括单位信息、经办人信息、核定信息、核定险种信息。

  


  

  

  


  

(3)在单位缴费核定界面中,选择核定险种套餐,修改或确认经办人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4) 提交成功,系统弹出受理回执页。

  


  

  


  

2.查看单位缴费核定申请办理进度

  


  

步骤:

  

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可以查看到提交的单位缴费核定申请的办理进度。

  

(1) 当查看办理状态为:“待受理”时,可点击【预览】,查看已提交的申请信息;如税务人员还未开始审核该申请,缴费人需要修改申请信息或者作废申请,可以点击【撤销】,作废该申请,再重新提交申请。

  

(2) 当查看办理状态为:“不予受理”时,说明税务人员审核不通过,可查看审批意见一栏,了解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3) 当查看办理状态为:“待资料补正”时,说明税务人员资料审核不通过,可查看审批意见一栏,根据审批意见,在操作一栏点击【补正】,进行补正后再提交申请。

  

(4) 当查看办理状态为:“办理成功”时,说明税务人员资料审核通过,该申请成功办理。

  


  

三、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一)功能描述

  

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适用于用人单位查询已登记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信息、终止划缴税(费)款协议和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适用于签约账户的开户行属于未完成系统改造的商业银行的用人单位办理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由于部分银行(不含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发银行)未完成系统改造,用人单位无法在网上全流程办理签约,因此,需要到银行前台办理手续,再通过此功能模块录入签约信息,完成三方协议签订。

  

(二)查询已登记的划缴税(费)款

  

协议信息操作步骤

  


  

步骤: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后,系统自动查询当前企业已签订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信息,包括签约类型为“税费(不含社保)”以及“社保”对应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信息,如下图所示。

  


  

  


  

(三)终止划缴税(费)款协议

  

操作步骤

  


  

用人单位可以主动终止已登记的划缴税(费)款协议。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后,系统自动查询当前企业已签订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信息。用人单位在“操作”一栏找到【终止协议】按钮,点击该按钮,弹出确认终止协议提示,点击【确认】即可终止对应的划缴税(费)款协议,如下图所示。

  


  

  

  

  


  

(四)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社保费)操作步骤

  


  

1.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用人单位可以在线新增签订划缴税(费)款协议(社保费)。目前网上全流程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支持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发银行。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后,点击【新增协议】按钮,如下图所示。

  


  

  


  

进入“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系统自动显示“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已备案的银行账号信息”、“账户信息”栏目,如下图所示。

  


  

  


  

选择“社保费”的选项卡,在“协议信息”补充完整“社保号”、“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划缴账户账号”等信息,然后用人单位点击“签约须知”阅读并同意相关签约须知后,勾选“同意 我已经阅读相关签约须知”,点击【发起签约】按钮,即可成功签约该银行对应的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社保费)如下图所示。

  


  

  


  

2.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一次上门)

  

(1) 社保费签约情况之一

  

对于商业银行未完成相关系统改造的,用人单位无法在网上全流程办理签约,因此需要去银行前台上门一次办理,其他环节可在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先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一份协议,然后将协议打印出来送开户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手工录入协议信息后,用人单位再回电局完成协议验证。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页面后,选择场景“生成协议,打印去银行前台办理”,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进入“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选择“社保费”选项页面,系统自动显示“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协议信息”等栏目,如下图所示。

  


  

  


  

填写“协议信息”中“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划缴账户账号”、“开户银行行号”、“清算银行行号”等信息,勾选我已经认真阅读并确认《网签授权划缴税(费)协议》,点击【打印协议】,如下图所示。

  


  

  


  

打印协议成功后,需要用人单位去银行录入协议信息,然后返回电子税务局,在“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页面点击【已经在银行前办理,完成签约】,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进入页面后,选择对应的协议信息,点击【直接验证】按钮,弹窗提示“确认要验证该协议”,点击【确定】按钮。由于发起协议需要调用多方接口信息,所以请用人单位耐心等待,待系统返回验证成功的提示后,刷新页面后该待验证协议信息就会消失,如下图所示。

  


  

  

  

  


  

最后,用人单位可以在“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菜单进入查询新增的协议信息。

  


  

(2) 社保费签约情况之二

  

对于商业银行未完成相关系统改造的,用人单位无法在网上全流程办理签约,因此需要去银行前台上门一次办理,其他环节可在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先到银行签订了协议后,再回到电子税务局进行录入该协议,再进行验证,完成协议签订。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页面后,选择场景“已经在银行前台办理,完成签约”,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进入页面后点击【录入银行签约信息】,如下图所示。

  


  

  


  

进入“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点击“社保费”选项页面,补充完整相关协议信息,包括“三方协议号”、“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划缴账户账号”、“开户行行号”、“清算行行号”等信息,勾选我已经认真阅读并确认《网签授权划缴税(费)协议》,点击【保存协议】,如下图所示。

  


  

  


  

签约成功后,跳转到结果反馈界面,如下图所示。用人单位可以在“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全流程)”菜单进入查询新增的协议信息。

  


  

  

四、单位缴费登记信息

  

  

(一)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查看当前选择的单位社保号下对应的缴费登记信息,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和单位缴费信息。

  

(二)查询单位缴费登记信息

  

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点击菜单【单位缴费登记信息】模块功能,进入单位缴费登记信息主界面,系统分别展示单位基本信息和单位缴费信息。

  

  


  

五、单位缴费核定信息

  

  

(一)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查询本单位当前选择的单位社保号下对应的所有缴费项目核定信息。

  

(二)查询单位缴费核定信息

  

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步骤:

  

(1) 点击菜单【单位核定信息查询】模块功能,进入单位核定信息查询主界面;查看本单位所有缴费项目核定信息。

  


  

  


  

(2) 点击【查询结果打印】按钮,即可跳转至当前列表的打印预览界面。在打印预览界面中,点击【打印】按钮即可调用打印机进行打印;点击【关闭】按钮即关闭打印预览界面,回到上一页即单位核定信息查询主界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审核: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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