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必须得做吗,年报为什么要涉及以前年度调整

  

  有营业执照的一定要看完!你年报了吗?   

  

     

  

  说到年报,我们先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已经2021年4月14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2021年7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制定出台的首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22年3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公布同步于3月1号实施,看完这两个规则我们再看下市场主体都包含哪些:   

  

  市场主体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市场主体包括以下六类:(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规定第六十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0号发布公告,发布全省市场主体2021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公告.   

  

     

  

  鸡泽市场监督管理局在3月4号在某音发布催告视频,4月2号在我县党政平台再次发布喊你回来年报了,4月27日直接公布了末申报的相关名单,年报是市场主体的一项法定义务。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和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既然是法定义务,就要及时履行,不要错过了申报日期,即使被罚款还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异常会影响到自己的方方面面,处理起来会很麻烦哦!~~   

  

     

  

  如果不知道自己是哪类市场主体,用不用申报,看下你有没有执照,有执照就需要申报,具体可以找自己身边的专业朋友咨询。   

  

     

  

  想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以自己搜索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等相关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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