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预缴税款金额反馈表,已预缴税额和已申报税额

  

  当公司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三种类型之一时,生产经营申报通道会显示在系统顶部。点击〖生产经营〗按钮,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可以进行月(季)申报和缴纳营业收入。   

  

     

  

  1.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按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每月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次年3月31日前进行最终结算和支付。   

  

  在客户端代扣代缴营业收入预缴纳税申报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预缴纳税申报。   

  

  填写说明   

  

  点击【预缴纳税申报】,系统自动获取企业验证信息,包括企业类型、征收方式、投资人信息。如果下载失败,可以点击公司信息采集方式/投资人信息更新,手动下载企业最新审批信息。下载成功后,再次点击预缴纳税申报,进入报税主界面。如果已经填写了纳税期间,并且保存了申报数据,则打开界面后会自动带出之前填写的数据;如果纳税期间有成功申报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不能修改总收入、成本费用、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征收方式、动态显示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率”,保存按钮变灰。   

  

     

  

     

  

  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主要是根据不同的“采集方式”,按照不同的规则填写申报表。   

  

  【纳税期间】:从纳税期间:如果当前时间为1月,则默认为去年1月1日或企业注册年度的1日。如果当前时间不是一月,默认值是当前系统年度的1月1日和企业注册年度的1月1日中的较大者。纳税期间结束:默认为当前系统时间的上个月的最后一天。   

  

  【企业类型】:从“公司信息”中带出。如果显示不正确,您可以在“公司信息”中进行更新,以获取最新信息。   

  

  [收款方式]:根据下载的公司信息中的收款方式自动带出。包括:查账征收((据实预缴),(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预缴));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征收((能准确计算收入总额),(能准确计算成本));核定应税收入的收取;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法((所得率),(征收率))。   

  

  【收入总额】:填写被投资单位自本年月初至本期从其经营和与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取得的各种货币收入和非货币收入的总额。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据实预缴)、核定征收(能准确计算总收入)、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收入率)、(征收率)),可以填写。   

  

  【成本费用】:填写被投资单位自本年月初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费用的总额。收款方式为审核收款(事先据实)和批准收款(可以准确计算成本),可以填写。   

  

  【利润总额】:当可以记录总收入和总成本时,利润总额=总收入-成本;无法修改。如果归集方式是准确计算成本,则利润总额灰显,不可修改。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企业以前年度未弥补的税前可弥补的亏损金额。只有当收款方式为审计收款(据实预付)时,才能填写弥补以前年度的损失。   

  

  【被投资单位营业收入】:当收款方式为能够准确计算总收入的其他方式((收益率),(收款率))时,被投资单位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特别说明不得变更;如果归集方法能够准确计算成本,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收入=总成本/(1-应税所得率)不能改变;征收方式为预缴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时的“被投资单位营业收入”。显示为“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修改,但必须大于0。   

  

  【应税所得率】:当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时,不显示“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是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能准确核算总收入)或(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的征收,是从核定的资料中获取的。不允许修改,直接显示税务机关审核的数据。当征收方式为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所得率)时,“应税所得率”数据项显示为“所得率”。当税务机关批准采用其他方法(征收率)时,“应税所得率”显示为“征收率”。   

  

  【分配比例】: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默认分配比例为100%,不可修改;合伙企业,根据投资人信息的分布比例,可以修改,但合计不能超过100%。   

  

  【投资者扣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据实预缴)或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所得率)时,默认值为(纳税期结束月份-纳税期第一个月)月扣除标准(默认值为5000,西藏支持差异化分摊);其他收集方法默认为0,不能修改。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默认值为0,可输入。不能输入其他收款方式。   

  

  [商业健康   

险】:填写按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支出金额,扣除限额2400元/年。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的)、(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的))、按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所得率)的纳税人,在税款所属期止为12月时可录,否则不可录;其他征收方式的不可录。企业注销时(状态为清算状态)也可减商业健康险。

  

【税延养老险】:填写按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税延商业养老保险支出金额,扣除限额为年度收入总额×分配比例的6%与12000元之间的孰小值。非试点地区不可录,试点地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的)、(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的))、按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所得率)的纳税人,在税款所属期止为12月时可录,否则不可录;其他征收方式的不可录。企业注销时(状态为清算状态)也可减税延养老险。

  

【其他扣除】:查账征收(据实预缴)时,默认为0,可录入;其他征收方式不可录入。

  

【应纳税所得额】:由计算公式计算而得,不可修改。

  

【税率】:经营所得是5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税率,不可修改。

  

【速算扣除数】:按照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默认带出,不可修改。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不可修改。

  

【减免税额】:可填写,减免税额≤应纳税额。

  

【已预缴税额】: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应补(退)税额】:由计算公式计算而得,不可修改。

  

  

申报表填写无误后点击【保存】,系统校验“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否存在任意一项非0,若有则弹出“有综合所得时,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只能在综合所得申报中扣除,是否继续申报?”提示框,可根据实际情况点击【是】保存报表,或者点击【否】修改报表数据后重新点击【保存】→【是】,确认保存时系统会对填写了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险和减免税额数据项的人员,进行对应的附表填写校验以及分配比例是否超过100%的校验,校验通过则弹出“投资者预缴申报记录保存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即可。

  

  

点击【网上报税】→【网上申报】,进入申报表报送界面,系统自动生成已保存成功但未报送的报表,勾选纳税人后点击【发送申报】,税务机关系统接收成功后报表显示“申报处理中”状态,若未能自动获取到申报反馈结果,可自行点击【获取反馈】查看申报结果,显示申报成功即可;若申报失败,根据反馈提示修改申报表数据后,重新【发送申报】并【获取反馈】。本期申报成功后,若需修改申报数据,可重新点击【预缴纳税申报】→【启动更正】修改数据后进行更正申报,启动更正后,则企业所有投资人都需要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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