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2020年第336号
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起,铜期权、天然橡胶期权、黄金期权合约合约月份内的标的期货持仓量分别单边执行5000手、10000手、10000手。
铜期权、天然橡胶期权、黄金期权合约文本中的合约月份修改实施方案见2020年7月31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期权合约及有关实施细则修订案的公告》([2020]113号)。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9月4日
本文来自上海期货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