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授予日期。
借:银行存款
贷款: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锁定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最终可解锁总人数(因为部分员工限制性股票最终被撤回)和等待期,但不重新确认公允价值)
借:管理费
贷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三)解锁期
借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款: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授予日股票公允价格-授予价格)*最终行权人数*每人行权人数。
新闻:
企业所得税(无论上市公司是否上市):
员工行权时,根据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当年实际支付的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为上市公司当年的薪酬费用,按照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
因为财务处理不确认损益,而税法确认损益,所以应按照确认的金额减少纳税。
个人所得税:
1.未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财税〔2018〕164号)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激励收入=某次解禁的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激励对象获得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2.如果是未上市公司
满足延期纳税条件的: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缓纳税,可延期至股权转让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所得扣除股权收购成本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2016〕101号)
3.如果是上市公司
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以在不超过限售股解禁之日起12个月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2016〕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