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时间,北京退休职工丧葬费补发新政策

  

  众所周知,参加职工社保的人,无论是正在参保的,还是退休后已经领取社保待遇的,如果发生身故等意外,都可以获得丧葬抚恤金。当然也包括参加社保的农民。   

  

     

  

  我们可以看到相应的丧葬费、抚恤金等有多少。家庭成员可以为已故的被保险人或养老金领取者领取。   

  

  以江西为例。企业职工非因工、因病死亡后,可补助丧葬费5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市、县(区)上年度职工10个月平均工资。至于退休人员,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10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   

  

  在其他地方,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可能会有差异,但总体来说,丧葬费是几千块钱,而抚恤金一般是10个月左右的抚恤金。   

  

  此外,对于身故的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社保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包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返还给家属。   

  

     

  

  那么有人问,如果不是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而是参保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死亡后,家属是否也可以获得丧葬费和养老补贴?   

  

  其实是可以的,只是标准可能低一点。   

  

  我们来看看四川省仪陇县此前公布的一个标准。未满60周岁的被保险人死亡的,丧葬费按照3个月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支付,一次性抚恤金按照7个月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支付,但总额不得超过本人已缴纳的保险费。   

  

  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丧葬费按本人4个月基本养老金标准计算;本人按本人8个月基础养老金标准支付一次性养老金。   

  

  一般来说基础养老金都是100多块钱,所以丧葬费和拿到的养老金加在一起也就1000多块钱。   

  

     

  

  而湖南长沙的标准是这样的:参保人死亡时,当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15个月。   

  

  最近河南也发了《河南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的意见》。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08元,为城乡居民12个月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1296元。这个标准在中部六省排名第一,全国排名第十三。   

  

  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去世后,其家属的丧葬抚恤金标准整体上并不高,但聊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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