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保险公司的时候,培训过的内勤老师讲过重疾险的作用。有一个薅羊毛行动。叫夫妻互保,投保人互免。
如果一个人生病脱离危险,两个人的保费就不用再交了,保障依然有效。听起来很棒。真的是这样吗?
在回答问题之前,先搞清楚什么是政策豁免。
在保单赔付期内,如果约定风险(一般为轻度、中度、严重、全残等。)发生在被保险人/申请人保单剩余保费不用交,可继续享有保单保障。
保额豁免是最能体现保单温度的贴心设计。万一出险:别怕,安心休息,保费免了。
比如老王买投保了多重重疾险,保额50万,保费1万元/年,缴费20年。
交了2年,生病脱险,赔了50万重疾理赔。以后18年的保费我不用交了,还有其他重疾保障。
所以有必要加上投保人的免责?NO,投保人豁免不要加。
建议自己的保单,做自己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下面详细说说为什么。
1.它只是一份普通的重疾保险。
申请人的豁免为附加险,附加险的保费金额基于:
被保险人的年龄,本重疾保险的总应付保费
为免税支付额外保险费。相当于买了一份定期的重保险。保障期为剩余缴费期,保额为剩余总保费。
2.分期支付的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以老王为例。保障期限为20年,保额为剩余19年的总保费。
保额每年都在减少,假设第12年老王出险,保额会减少到8万。但是,每年国外投保人豁免的保费不会减少一分钱。
而且这种减少的定期重疾保险不是一次性缴纳,而是分期缴纳。年赔是应付保费,相当于用理赔款分期支付年保费。
3.被保险人必须遵守健康通知。
一般来说,附加保单持有人豁免需要填写健康问卷。和被保险人一样,审核标准严格。如果有一些身体异常,健康告知可能无法通过。
4.其他不确定风险
在影响投保人自己的保额上限,夫妻购买相同的重疾保险,并投保相互保险,从而达到相互保险双免的效果。他们能买的保险额度是有限的,为对方免除保险的部分应该减少。
有些产品只有身故与全残才能豁免,这取决于保险合同的条款。每个保险公司都不一样。投保人的豁免通常包括:身故/全残/重疾/中疾/轻疾。
在婚姻的风险,现代社会的离婚率很高。万一离婚,前者的保单该怎么办?你想走还是留下?也是对人性的考验。
生活,简单是福,自己作投保人交自己的保单,清爽~
5.写在最后
看到这里可能会有细心的朋友疑惑,为什么保险公司在培训的时候会这么大惊小怪?只能说保险公司给投保人附加免责是好事。反正先收保费吧。
受过培训的后台老师懂不懂就是另一回事了。
反正看我文章的朋友心里就像一面镜子,不会掉坑的~
谢谢转发。我们一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