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经济的三个手段,国家调节经济的手段

  

     

  

  我们不能再回到依靠房地产来实现经济增长的道路上来了!在多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调控要求后,中国经济的驱动力已经转向内需驱动和创新驱动模式。这种局面和成绩来之不易,绝不能再回到房地产是经济支柱产业的老路上去。所谓“房地产稳定经济的作用正在显现”就是试图回到老路的想法。   

  

  同时,在高层继续强调不得炒作住房的同时,增加了“短期内不得将房地产作为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针对性很强。显然是对央行放水、地方限价、救市等一些重启楼市预期的明确回应。   

  

  调控一如既往,不会放松。一些地方适当调整一些措施,并不意味着放松调控。地方政府不要试图用房地产来刺激经济发展,一些市场乱象还会继续整治。   

  

  我们必须客观地看待当前的经济形势。目前经济增速放缓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主要是封闭的、静态的管理造成产业链和供应链的中断。再加上俄乌冲突等地缘政治对经济的影响,加剧了全球供给侧矛盾,导致经济减速和高通胀并存。   

  

     

  

  相比较而言,中国在应对疫情等事件对经济的影响方面做得最好,措施最有效,对经济增速的影响降到了最低。一旦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会报复性反弹,消费会报复性增加。   

  

  总之,目前的经济形势并不是房地产调控过严造成的,无论如何也没有放松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必要。当然,中国的房地产调控一直需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差别化房地产信贷政策。但在执行中,有些地方不到位,当然要适当修正。所以一些三线城市强调因地制宜、差异化的调控政策是非常必要的。在这方面,用“放松、松绑”这个词是不准确、不恰当的。   

  

  前段时间确实有一些大型房企存在资金链紧张的问题。因为及时的流动性,出现了缓解的迹象。重点不是用威胁的方式放松房地产调控政策,而是认真总结教训,老老实实采取措施,筹集回笼资金,降低负债率。比如大型房企大幅度降价出售存量房是最有效的方式。   

  

  当前,房地产调控必须再次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总要求。要把适度调整流动性供给和防范大型房企资金链断裂引发的风险与放松房地产调控政策区分开来。   

  

     

  

  我们必须认识到房地产的本质和特征。房地产因其自身的特点,即位置固定,不可移动,在经济学上也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式:土地、建筑物和房屋。   

  

  “坚持就是胜利”。坚持现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就一定能走上摆脱房地产的拉动作用,使之更加稳定的道路!千万不要“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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