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创业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银行贷款20万创业需要什么条件

  

  近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汕头中心支行对2015年12月发布的《汕头市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为抓手,有效减轻了创业者和用人单位的负担,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修订后的《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将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两种。拟在我市创办创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登记管理所在地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持有我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登记手续),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自主创业、联合创办创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经营期限不受此经营期限限制);2、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一定的还款能力;3.借款人及其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如为第三方信用反担保,反担保人无不良信用记录);4.能够提供经金融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认可的贷款担保(如我市财政支持的在职人员信用担保;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其他人的信用担保;具有良好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的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的担保;抵押、质押等。);5.有效带动一人以上就业;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小微企业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淘汰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经人社部门确认后,达到企业现有员工的30%(100人以上企业为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办法明确,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以按照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捆绑”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对经人社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从业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按照贷款基准利率50%的水平给予折扣。担保基金不提供担保形式的支持。   

  

  据悉,新修订的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还简化了人社部门的审核程序,增加了经办金融机构的自主权限,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经办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如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由我市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担保,直接向经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金融机构对为其担保的企业(组织)的资产管理和担保能力进行核实,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并向与其签订合作协议的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推荐。   

  

  (来源: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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