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SDIC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重大不利影响,自2021年5月25日起生效。现将基金合同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后的基金清单   

  

  第二,增加侧兜机制的相关内容。   

  

  根据2020年8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在上述17只基金的基金合同中增加了侧兜机制的相关内容。加边口袋机制修订的相关内容主要在前言、定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费、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信息披露等章节。   

  

  三、明确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明确SDIC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中的股票包括存托凭证,同时相应调整基金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和限制,并补充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和估值等相关内容。   

  

  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数据摘要中涉及的上述修改已同步修改。本公司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相关基金的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数据摘要(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相关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将于2021年5月25日生效。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收益最低。本基金的过往表现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如有投资风险,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   

  

  特此公告。   

  

  瑞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   

  

  附件一:增加侧袋机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以SDIC瑞银顺昌纯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为例)   

  

  注:以上更新修订内容仅为举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相应条款的表述和修订位置存在差异。详见相关基金披露的修改后的法律文件。   

  

  附件二:新增存托凭证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瑞银SDIC优化强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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