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股东大会会不会影响股票,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流程

  

  日前,ST曙光7名中小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引起市场强烈关注。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上市公司意见不一。个人认为,召开股东大会不是儿戏,无论是中小股东还是上市公司,都应该尊重所有股东的权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向董事会、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失败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决定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ST曙光7名中小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4.35%的股份。根据规定,七位中小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有权自行决定召开股东大会。   

  

  ST曙光小股东召开的股东大会,与2021年9月的一纸公告有关。公告显示,上市公司拟以1.32亿元收购奇瑞S18(瑞奇M1)和S18D(瑞奇X1)的技术,用于开发生产纯电动轿车和SUV。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交易对手直指ST曙光控股股东华泰汽车。该收购案不仅引起了包括上述7名股东在内的众多股东的不满和质疑,中证投资服务中心也介入其中,与相关股东召开董事会的提议未果。此外,上交所多次下发问询函和监管函,要求上市公司核实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充分听取和尊重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由于7家中小股东与上市公司意见不合,上演了ST曙光的宫斗剧。客观地说,七位股东自行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既是他们应有的权利,也是他们股东意识的体现。但对于小股东提出的终止收购、罢免董事监事、选举新董事监事等22项议案,上市公司不卖账,并提出相关理由。   

  

  根据公告,由7名中小股东决定的股东大会将于5月5日下午2: 30在北京相关酒店三楼召开。然而,当相关股东、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见证律师当天前往开会时,却发现在酒店三楼的会场并没有召开股东大会。据媒体报道,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会议临时调整到酒店21楼的一个房间,人数有限。   

  

  活动结束后,召集人表示,线上线下会议程序顺利完成,共表决提案22项。但是,对于这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个人认为值得商榷。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普通股股东。临时股东大会虽已提前公告,但因会议地点变更,召集人仍有提前告知的义务。在这方面,召集人明显有失偏颇。而且临时变更会议地点导致部分股东无法出席会议,相关股东无法行使股东权利,无异于剥夺其股东权利。退一步说,就算召集人当天发了通知,实际上也是时间点出了问题。   

  

  另一方面,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应当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从这方面来说,召集人的行为也是值得质疑的。因防疫需要的,可以延期或者取消。但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设置会场,股东人数不受限制。事实上,基于事实,相关股东可以质疑召集人阻止股东出席会议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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