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求偿权行使条件,债权人代位求偿权方式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因第三者造成的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后,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车险中的代位求偿权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车险后,在对方对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向责任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早在2011年8月,北京市就启动了车险“代位求偿”试点工作,并将“代位求偿”正式写入车险服务承诺。车险代位求偿权有利于更快弥补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因为无论事故责任方的经济赔偿能力如何,保险公司都可以迅速介入赔偿过程。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与此同时,很难收回。据有关部门统计,北京市实行的制度确实起到了方便投保人的作用,但未能更好地考虑保险公司的理赔。保险公司确实承担了追偿失败的风险。如果出现大量这样的案例,保险公司的压力可想而知。业内人士呼吁在全行业建立个人征信系统。这对赖账者也会有一定的震慑作用。   

  

  那么,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在车上投入一定的资金,提高抗风险能力,也无可厚非。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如何利用车险弥补损失,才是我们真正需要了解的。   

  

     

  

  在下列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获得保险人的代位赔偿:   

  

  1、对方事故全责,但其车辆没有任何商业保险;   

  

  2、对方保险公司已经承担了一定范围的赔偿额度,但是仍然不能弥补全部损失,而剩余的损失对方车主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承担;   

  

  3、肇事对方不进行赔偿(不签字)等。   

  

  了解被保险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从保险人处获得代位赔偿,还需要了解保险人在什么情况下对事故损失不予赔偿,也就是免责条款。此时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应仔细了解此类条款,明确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会赔偿,这样才会规范驾驶,提高出行安全性。   

  

  比如肇事逃逸事故、酒驾事故、失控事故都是车险中的免责条款。车内物品不在车险范围内,如果车内物品损坏,保险公司不会理赔。比如安装在车内的显示屏因保险事故损坏,保险公司不会理赔。如果非法改装的汽车在交通事故中受损,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如果不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和改装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所遭受的损失。如果家庭成员之间发生意外,所遭受的损失应该由自己承担。   

  

  比如被保险人以家属的名义撞上家属或汽车,保险公司不会对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进行任何理赔。此外,机动车辆保险如果没有具体的保险范围还有很多“不赔”,比如车辆自燃、爆胎导致的轮胎脱落、水中行驶导致的发动机损坏、车身自然老化导致的损坏等。这些都需要车主多加注意。   

  

  只有在充分了解保险条款的前提下,车主才会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更快的选择理赔方式和方案,从而更好的处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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