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意外如何认定,人身险阻碍投保人如实告知问题

  

     

  

  第一,商业保险不骗人。骗人的是极少数不负责任的保险业务员。保险是一种非常复杂的金融产品,融合了法律、医学、精算等学科的知识。保险条款比较晦涩,非专业人士很难理解。   

  

  保险公司设计的产品消费者无法理解,存在天然的信息不对称。这就需要专业的保险营销员为消费者服务,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   

  

  极少数销售人员在服务消费者的过程中,受利益驱动,无视职业道德,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适的保险产品。如果消费者出险,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就会有理赔纠纷的危险。   

  

  二、常见的销售误导1、引导消费者不如实告知健康状况   

  

  重疾险、医疗险、定期寿险,甚至少部分中老年意外险,都要求消费者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你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   

  

  极少数销售人员下达指令,引导消费者说出保险真相,消费者出险后保险公司拒赔。   

  

     

  

  2、引导消费者购买不合适保险产品   

  

  寿险产品主要分为:重疾险、医疗险、定期寿险、意外险、年金险、增额终身寿险等。   

  

  重疾险、医疗险、定期寿险、意外险都是保障性产品,主要为消费者提供人身保障,规避疾病或意外风险。   

  

  年金保险和增量终身寿险都是理财产品,主要用于投资理财,实现财富的稳定增值。   

  

  很少有销售人员为了获得成功而引导消费者购买不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比如有的老人去银行存钱,被销售人员忽悠了。最后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存款单改成保单。   

  

  3、未向销售者如实说明产品保障内容和不保障内容   

  

  对于每一款保险产品,产品条款都会注明哪些情况下可以保障,哪些情况下不能保障。以该产品免责条款第4项为例:   

  

  在非公立二级以上医院就医,本产品不予理赔。所以就医时不能选择非公立二级及以上医院。   

  

     

  

  第三,保险产品是伟大的发明。因为你拥有他们,你害怕失去他们。   

  

  我们有健康,所以我们害怕生病。我们拥有财富,所以我们害怕贫穷。   

  

  保险产品可以帮助我们抵御疾病或意外的风险,保证生病时有钱看病,生病时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保险产品还可以帮助我们实现财富的稳定增值,实现人生各个阶段的理财目标,如子女教育基金、养老等。   

  

  保险产品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发明。希望每个朋友都能正确看待保险,买到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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