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契约中的当事人是,信用证契约中的当事人

  

     

  

  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营销的定位在于买卖双方互不熟悉,新建立合作关系,有一定交易履约风险的国内贸易。如果你不知道卖家的信用状况,但又急需购买这批货,可以用专门的国家计量标准做成标准化的文件。燃料油、金属铝、粮食等典型交易。   

  

  [产品定义]   

  

  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应买方要求,以卖方为受益人,以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约定金额的书面付款承诺。   

  

  [适用对象]   

  

  国内信用证可以用于国内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特别是不熟悉交易的企业之间。   

  

  [产品特性]   

  

  国内信用证结算中,有关各方只处理单据,不处理与单据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国内信用证与作为其开立基础的基本交易合同相互独立,银行在办理信用证业务时不受基本交易合同的约束。   

  

  银行对信用证项下付款、议付或履行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关系的限制。   

  

  [产品优势]   

  

  一、银行的优势   

  

  1.买方使用国内信用证支付,可以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买方开出的国内信用证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属于企业的表外融资项目,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负债。   

  

  与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和贷款相比,国内信用证具有明显的优势。银行承兑汇票和贷款在表中反映。   

  

  2.国内信用证与其他贸易融资产品一样,具有自偿性,便于银行基于资金流和物流的封闭运作有效控制风险。此外,在信用证项下,对增值税发票、货物收据等单据有核查要求。有利于保证贸易背景和资金使用,能更有效地控制风险。   

  

  第二,对买方的好处   

  

  1.买方可以通过信用证的条款来控制卖方的交货日期,这样货物就可以按季节销售。   

  

  2.为了满足买方货物的质量要求,买方可以通过索要检验单据来约束卖方。   

  

  三。卖方的优势   

  

  传统意义上的国内信用证对卖方有利,包括:银行信用代替买方的商业信用,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就可以到期收到货款;卖方可以申请较低的利率来协商融资产品。对于行业地位高,对银行综合收入贡献大的优质客户,可以在银行获得优惠费率。   

  

  随着银行代理议付和买方付息议付的引入,在买方愿意接受这种方式的前提下,卖方将获得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全额,改善财务报表,降低成本。   

  

  [处理条件]   

  

  国内信用证一般都需要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资料。   

  

  1.正式签证的贸易发票   

  

  商业发票必须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其名称应向申请人作出。   

  

  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所有其他单据可以使用货物的通用名称,但不得与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描述相冲突。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发票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允许的金额。   

  

  2.运输单据   

  

  公路、铁路、内河、空运或海运单据   

  

  (1)信用证要求能提供公路、铁路、内河、空运或海运单据,只要单据种类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就可以接受。(通常运输企业属于规模较大、经营规范、有一定市场信誉的公司,银行通常会规定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名单)。   

  

  (二)文件表面要素齐全,字迹清晰,文字规范,签名使用符合规范   

  

  (5)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只要整个运输过程包含在同一运输单据中,银行可以接受表明转运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运输单据。   

  

  (6)在公路、铁路、内河或海洋运输中,无论运输单据是否注明为正本,银行将接受提交的运输单据为全套正本;在空运方式下,银行将接受签发给托运人的正本空运单据,而不考虑信用证的规定。   

  

  【点评】国际信用证项下,装运单据通常是装运单据;在国内信用证项下,装运单据可以包括海运、空运、铁路和其他运输单据。   

  

  3.保险单据   

  

  (1)保险单据必须由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具,并有完整的签名(通常经营此项业务的银行会指定合格的保险公司名单)。   

  

  (2)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否则必须提交保险单正本。除非保险单据注明保险责任最迟自装运日期起生效,否则单据的签发日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中注明的装运日期。   

  

  (3)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保险单据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发票上的货物金额。   

  

  (4)信用证应规定投保的险种和必要的附加险。没有规定的,保险单据应当注明已投保基本险。   

  

  [业务流程]   

  

  通常涉及四方:买方、卖方、买方银行和卖方银行。   

  

  1.买卖双方签订商品购销合同。   

  

  2.根据商品购销合同,买方向买方银行申请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国内信用证。   

  

  3.买方银行应批准买方信贷并审查购销合同的内容,对合格的开出信用证并发送给卖方。   

户行。

  

4.卖方开户行审核无误后将信用证交付卖方(受益人)。

  

5.卖方(受益人)根据商品购销合同要求发货,并取得信用证规定的单据。

  

6.卖方(受益人)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卖方开户行提示单据、信用证正本(信用证发生过修改的,还应提示信用证修改书正本和信用证修改通知书),请求议付。受益人也可以要求议付行不作议付,仅办理委托收款。

  

7.卖方开户行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和资料,扣除议付日至信用证付款到期日前一日的利息后,将实付议付金额交付给卖方(受益人)。

  

8.卖方开户行将信用证正本、单据、委托收款凭证寄交买方开户行。

  

9.买方开户行在收到卖方开户行寄交的资料后进行审核,核对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是否相符。经审核单证相符的,按信用证金额支付给卖方开户行。

  

10.买方开户行将单据交给买方,买方凭单据办理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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