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案例,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只填法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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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应当申报本人、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的投资型保险。那么什么是投资型保险呢?父母给孩子买的保险是领导干部应该报告的个人事情吗?   

  

  在这里,我们一起来分析和回答这个问题。   

  

  投连险是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投资型保险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人身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或者养老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产品,保险产品名称中含有“养老保障”、“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或者“万能型”等字样。财产投资保险是指给付投资款(包括保险储蓄、投资款、保障款、投资认购款等)的财产保险产品。)到财产保险公司,获得保险保障,按合同约定获得本金及其收益(损失)。我们可以通过中保协网站公布的《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名录》进行查询。投连险与传统险的重要区别在于保险协议中是否约定了已缴保费,传统险不返还已缴保费,而投连险约定在特定情况下返还已缴保费。需要注意的是,在填报持有投资型保险的情况时,应填报自购买保险以来累计缴纳的保费和投资款,而不是当年缴纳的保费和投资款。   

  

  领导要报的投资型保险,是指以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为被保险人的投资型保险。首先,领导要报告的个人事项中的保险只是投资型保险。传统保险(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无论是谁为谁买的,都不属于需要报告的个人事项。   

  

  其次,领导干部应当申报的投资型保险,是指以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为被保险人的投资型保险。无论投保人或受益人是谁,都属于需要报告的个人事项。   

  

  再次,以本人、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含父母)以外的人为被保险人的投资型保险,即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领导干部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也不属于需要报告的个人事项。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刘星   

  

  审核:方聪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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