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后,一般由保险公司赔付。但是,如果对方只投保了交强险,没有投保商业险,这时候该怎么办?
网友咨询:
在过去的几天里,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的车被对方的车撞了。对方负主要责任,他只买了交强险。我该如何补偿?
江苏天辩律师事务所孙静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只买了交强险的车辆,按照保险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交强险车辆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超过2000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8条第1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不负责任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孙静律师解析:
汽车保险主要包括两种:交强险和商业险。国家强制购买强制保险。与强制保险相比,汽车商业保险由车主购买。
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如下:
1.补偿原理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在商业三重责任险中,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确定赔偿责任;
2.覆盖面不一样。除《条例》规定的个别项目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在商业三重责任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了免赔额、免赔额或责任免除;
3.这是强制性的。根据《条例》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办理强制保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随意拒绝承保、延迟承保和解除合同。
4.根据《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本费率,保监会对交强险业务整体按照“不盈不亏”的原则审批费率;
5.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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