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交税时间,2021交税日历

  

  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迎来2021年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3月1日至3月15日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应用预约提前缴税。相关功能已于2月16日上线。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未能预约合适日期的,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3月16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即可办理。   

  

  年度决算有三种办理方式,即纳税人自行办理、请聘用单位办理、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或者单位受托人在办理年度决算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年度决算报告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其自行或者自行制作更正报告。   

  

  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清缴有困难的特殊人群,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清缴服务。   

  

  为方便退税,年综合所得收入低于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更方便地办理年度终期退税。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因申报信息有误造成退税或少缴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提醒后,纳税人主动或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先罚后不罚”的原则,对其免予处罚。   

  

  如果纳税人不知道自己的年所得数额和已纳税额,不能确定是否应补缴或退税,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于年度汇算清缴的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可以要求扣缴单位提供已缴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的信息;二是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自己纳税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信息;三年汇算清缴开始后,税务机关将按照一定的规则,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申报项目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认真核对确认预填收入、预缴税款等申报项目,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纳税款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知道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陈晨整理)   

  

  《光明日报》(2022年3月3日第15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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