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兆天1977”问政:
二套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
您好,本市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时,并没有区分几套房。同一存款人、同一家庭财产只能办理一次购买支取。因同一家庭财产而缴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总额不得超过中心核定的总房价,偿还住房贷款利息不计入总房价核算。同类型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应当间隔一年以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无房职工连续3个月以上支付租房费用;
(四)旧住宅区改造和旧住宅区电梯安装;
(5)退休;
(六)出境定居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重新就业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