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务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到新纳税人继续抵扣。
二、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
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纳税人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含单独售票机)及所支付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扣。
【特别说明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从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扣的,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即扣除从价税总额后,不能再从进项税额中抵扣发票。
【特别说明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报税盘,但不包括税控收款机,也不包括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
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规则
我国增值税法定征收率为3%;一些特殊项目适用2%的减征率。
5%的征收率适用于全面“营改增”后与房地产相关的特殊项目;一些特殊项目适用1.5%的征收率。
【概要】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目标
适用征税率
自己用的。
固定资产(动产)
下降了2%
文章
3%
不是自己用的。
固定资产(动产)
二手货
下降了2%
收购或自建。
不动产
5%
雇用
不动产
5%
个人租赁住房
1.5%
其他“营地改造”服务
3%
三、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货物应纳的增值税采用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包括关税价值、关税和消费税。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值=关税价值,海关消费税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x税率。
四、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规定
1.加油站通过加油机添加成品油,允许从当月成品油销量中抵扣。
(一)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加油站的车用自用油。
(2)其他单位购买的,使用加油站油库储存的委托储油(委托储油协议应报税务机关备案)。
(3)加油站自己倒油入库。
(4)加油站检查用油(油罐回油)。
2.出售加油卡、加油券时,应提前办理。
销售加油卡和加油券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销售加油卡和加油券时,按照预收账款进行相关财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五、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货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的税款。
预缴税金=(总价及价外费用-分包款)(1.11%)2%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货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预缴应纳税款。
预缴税金=(总价及价外费用-分包款) (1.3%) 3%
2.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从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
预缴税金=(总价及价外费用-分包款) (1.3%) 3%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
1.一般纳税人征收管理
销售额
一般规定的销售额――差额不含税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特殊项目的销售额――全额不含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2.预收款的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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