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养成手册第25步:明确一个自然人去控制多家公司的弊端!
一般来说,一个自然人可以开无数家公司,但如果一个自然人控制3-4家或更多,就会有一些弊端。
一、交过多的企业所得税
如果公司太多,可能会有一些公司盈利,而另一些公司不盈利。
那么盈利的公司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相反,不盈利甚至亏损的公司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保本的公司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但是有多少公司说要交企业所得税呢?他们应该如何支付?
需要累计3-4家公司的净利润,包括盈利和亏损,最后看是亏损还是盈利。这是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但这些前提是要开总机构,有的是分支机构,这样可以汇总企业所得税。
二、一家公司出事全部遭殃
如果开了五个公司,五个公司都是一个自然人负责,那么如果一个公司出了事,这个公司就会被列入黑名单,这个自然人也会被列入黑名单。
>一般电脑还会装防火墙,而这种连带的公司的利益就是没有装上隔离的防火墙,任何一家公司出事了其他公司也跑不掉,就是因为上了黑名单,连带着其他名下的公司也都进入了黑名单。三、资金不能留
如果一家公司盈利了,作为老板要拿到分红,那么就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最后只剩下55%,想一想是不是要交好多的税才能把钱转到自己的私人账号上。
而且如果要开下一家公司,资金需要先付出去45%的税务成本,才能开下一家,而且越开多几家成本很高。
四、收购公司过程麻烦
如果是一个自然人持有这些公司,就不能是一人有限公司,也就会出现其他的小股东。
如果未来有人要收购这些公司,就会很麻烦。因为要收购,购买者要经过所有小股东的同意,因为有些小股东可能会想卖,有些小股东不想卖,所以就是都要去谈。
当然如果下面都是分公司,那么就可以和总公司去谈。
五、公司的结构的搭建
如果开的公司的行业类型都不一样,一个做餐饮,一个是做建筑的,一个是提供服务的等等,后面有可能要开连锁,就会出现好多公司,如果都是以个人持股,那就会乱了。
所以就是说,公司的结构要搭建好,就好像是打地基盖房子一样,要做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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