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指是什么,道指是什么样子

  

  老子的《道德经》是我国历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也是一部对我国文化和历史影响很大的哲学著作。老子在书中倡导的“道”,后来演变成了道家学派,与孔子创立的儒家学派一起指导着我国的历史。   

  

  《道德经》关于“道”有很多名言,比如:“道可道,非常道,有名,非常有名。”“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法自然”等等。   

  

  那么,老子在《道德经》一书中所说的“道”是什么意思呢?   

  

     

  

  其实在《道德经》这本书里,老子对“道”的解释是清楚的。第25章《道德经》是这样的: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在这里说的很清楚:有一种天衣无缝的东西,在天地出现之前就产生了。它是无声的,巨大的,无形的。它长期独立存在,永不失效。它循环运行,永不停止。可以说是世间万物的基础。   

  

  我不知道该叫它什么,只好给它起了个名字“道”,勉强取名“达”。   

  

     

  

  老子这样解释道的本质和规律:道是物质的,是第一实体,但这个实体是无形的,是无声的,是空的,它无处不在,永不停息。它没有我们能识别的特定形状。   

  

  但是,道确实存在,只是和我们所知道的不一样。是天地之前就存在的混沌之物,也是天地万物的本源。   

  

  老子在后面接着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在这里,老子把天地万物的本源——道列为最大,其次是天、地、人。作为万物灵魂的人,只占宇宙的四分之一。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法律指的是什么法律。关于人、地、天、道的关系,老子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道取法于自然。   

  

  “道法自然”也是《道德经》的主题。根据上一段,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天地万物都是由道而生,天地万物的运动和变化都遵循着道的规律,所以道应该符合自然的规律。也就是说,它警示我们,任何事物都必须符合其自然规律,其发展规律是不可强行改变的。   

  

  另一方面,老子也说明道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当我们掌握了它的规律,就掌握了事物的根源。延伸一下,只要掌握它的规律,知道它的本质,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本文参考文献《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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