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停牌前涨停,股票停牌前会有预告吗

  

  一则资产置换公告,将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比克动力”)三度“近身”A股之路公之于众,但因收购部分股权方新力金融(600318)在预案公布前后股价涨幅异常等,引来了监管层上交所一纸问询,新力金融被问及是否泄露内幕信息及是否规避重组上市。   

  

  是否涉嫌内幕交易?   

  

  11月28日晚间,新力金融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根据问询函,有10个问题需要公司说明和披露。   

  

  此次被问询,缘起于四天前新力金融披露的一份重组预案。预案显示,新力金融拟将其持有的主要从事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和融资租赁等类金融业务的公司置出上市公司,并置入比克动力75.62%的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差额部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预案披露后,新力金融股票复牌。11月25日和11月26日,公司股价连续两天涨停,最新股价为11.08元/股。   

  

  11月11日,新力金融首次公告拟收购自行车动力部分股权,称公司正在筹划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披露的股权收购比例为75.62%)的方式购买自行车动力不低于51%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重组停牌前一日,即11月10日,新力金融股价涨停。截至目前,新力金融股价10月26日至11月26日已累计上涨68.39%。上交所在问询函中指出,重组停牌前一日公司股价出现涨停,披露预案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涨幅超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20%标准。请补充披露公司停牌前筹划重大事项的具体过程,包括接触、谈判、签署协议等主要节点,以及涉及的相关人员,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并核实向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2016年7月,新力金融为了拓宽其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布局拟收购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时,海科融通股东、时任海科融通副总经理职务的吴静作为内幕交易知情人,曾被安徽证监局调查后认定为违反证券法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是否规避重组上市?   

  

  比克动力成立于2015年8月,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包括圆柱形电池、聚合物电池和方形电池,主要应用于消费品、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   

  

  这已经不是单车动力第一次“接近”a股了。目前,BIC电力前五大股东中,a股公司中利集团和长信科技分别于2018年和2017年拟收购BIC电力,但均以失败告终。此外,2019年,由于众泰汽车和华泰汽车的货款未付,单车动力一度暴露出现金流问题。白蓉科技、党生科技、新宙邦、航科科技等a股公司被迫卷入,但均已解决。   

  

  根据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68亿元、-10亿元、-736.28万元,累计亏损17.76亿元。. BIC电力的财务数据,2019年至2021年9月,BIC电力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83亿元、15.64亿元和16.9亿元,此外,BIC电力仍有大量未偿还债务,部分已逾期,银行账户被冻结。自行车动力还有大量未决诉讼,涉案金额大。此外,预案显示,BIC电池持有的29.14%股份和西藏浩泽持有的22.64%股份已被质押和司法冻结。此外,BIC电力其他股东的部分股份也被质押或冻结。对此,上交所问询指出,请新力金融说明在比克动力尚未盈利情况下进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是否恶化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的重组条件,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交所还质疑索尼金融在本次交易中是否规避了重组上市。预案显示,新力金融已与BIC电力第三大股东长信科技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长信科技将其上市公司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新力集团。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变,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上交所指出,要求公司结合自行车动力原控制权及上述投票权委托,说明上述投票权委托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安排是否刻意回避控制权变更及重组上市,交易完成后是否对上市公司形成实质控制。   

  

  (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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