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承受能力考虑的因素,衡量风险时应考虑的方面有

  

  根据商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银基金”)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的销售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平安银行将开始销售本公司正在公开募集的商银新能源产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5391,C类基金代码:015392,2022)。   

  

  一、自2022年4月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申购。具体业务流程请遵循平安银行相关业务规定。   

  

  二、优惠费率活动   

  

  如果平安银行进行优惠费率活动,本基金(募集期除外)将自动参与优惠活动。具体折扣率、优惠费率期限、业务流程以平安银行的规定或公示为准。原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信息摘要(更新)、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等法律文件。   

  

  在费率优惠期内,本公司新增通过平安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的,自平安银行正式销售基金产品之日起,基金产品自动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细节:   

  

  1.登录平安银行网站:https://bank.pingan.com/;   

  

  2.拨打平安银行客服电话:95511分机。3;   

  

  3.登录上银基金网站:www.boscam.com.cn;   

  

  4.拨打上海银行基金客服电话:021-60231999。   

  

  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收益最低。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信息摘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审慎考虑基金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和对销售适当性的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理性判断。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做出投资决策后,因基金运作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而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商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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