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码网上选号,手机号码查机主详细资料

  

  来源:长城网   

  

  特约评论员 朱昌俊(四川)   

  

  报道称,“我付费的时候是VIP,卖号的时候从来不把我当VIP,所以就卖了。”杨老师说。杨,一位51岁的老师,来自陕西宝鸡。十年前,她有一个尾号为8888的外号。“那时候她每个月花500块,花三年就好了。”消费三年后,杨先生的号开始使用几十元的普通套餐。2019年12月,杨先生想使用手机号时,发现因欠费28元已被注销。杨老师去营业厅咨询,工作人员告诉他,目前靓号8888的资费标准是每月消费800元,要20年,也就是累计消费19.2万元。   

  

  「长城评论」欠费28元“赎回”19.2万,“靓号”定价谁说了算关于手机昵称的争议由来已久。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山西太原杨老师在办理“携号转网”业务时,被告知其手机号有一个有效期为20年的昵称协议。如果她想转出,需要支付18000多元的违约金。   

  

  这说明“绰号”引发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杨两位老师遇到的问题在各自方面也具有代表性。   

  

  回到杨老师因为欠费28元昵称被取消的事件。按照公开的说法,电信号码一般欠费3个月以上,就会被运营商收回,也就是俗称的注销。为了提高手机号码资源的使用效率,这种做法应该说是合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在注销机主号之前,运营商是否应该事先进行警告?   

  

  但杨先生表示,在没有收到任何欠费停机通知的情况下,直接被注销了。如果是真的,这种做法确实太粗暴了。   

  

  让杨先生无法理解的是,这个号码之前是按照“每月消费500元,已消费3年”完成了昵称消费协议,而这次又要按照新的昵称资费标准进行重新申请。其合理性确实存在疑问。   

  

  首先,靓号的资费标准从“每月500元,消费3年”调整为“每月800元,消费20年”。这么大的“涨幅”到底是什么样的调控?原套餐协议执行后,杨先生的昵称因少量欠款被粗暴取消。运营商是否因为昵称不缺市场需求而采取了区别对待?   

  

  其次,《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电信运营商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所谓的靓号最低消费协议显然是一种擦边球。在已经实现携号转网的电信业务新时代,这种运营商私下制定的“潜规则”是否应该继续?   

  

  至于外号,社会上也有“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说法。既然个人愿意为昵称多掏钱,也无可厚非。但且不说运营商根据不同的号码制定不同的资费标准,与“不收选号费或占用费”的规定相悖。如何定义一个昵称一直缺乏标准,似乎都是运营商单方面说了算。   

  

  这个标准的模糊自然会导致消费纠纷的隐患。比如之前就有媒体报道,个别号码最初办理时不是昵称,但在使用过程中被运营商告知是昵称,需要执行新的资费标准。这显然违背了消费的基本公平。   

  

  由于电信行业市场竞争不完全,相关企业制定的规则本应受到更严格的审查。事实上,引入便携式网络是为了更公平地保障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这样的背景下,是时候对昵称问题有一个更规范的管理了。正如这次事件所显示的,昵称收费的多少是其次,关键是企业制定相关规则是否经得起现有规定的推敲,是否只能由运营商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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