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融资时,公司股东会需要对融资和公司章程的变更作出决议。可以用《股东会决议书》。
这个过程至少涉及“原公司股东同意增资的决议”和“新股东加入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两个协议,所以提供了两个股东会决议。
非增资情况下的股东会决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1,这个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来决定,即某一类决议需要多少股东同意(或那些股东同意)才能通过,这是公司章程确定的,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
2.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那么《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所以67%的股权比例很重要),这叫特别决议。
3.股东大会上作出的其他决议,由代表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称为普通决议。
4.通常增资会涉及到新股东的加入,所以需要新股东加入前后两个决议。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的实施可以由董事会决议决定。
2.如果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做出某一项,可以直接使用《股东会决议》,不需要召开股东会,也不需要在《一致合伙人协议》上签字。
《股东会决议》 ,《一致合伙人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