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投资亏损担责任吗,怎么看待投资项目

  

  董事承担法律责任的七种情形   

  

  董事履行职务属于职务行为,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公司董事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一是董事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应当与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协助抽逃出资的董事与抽逃出资的股东对返还公司出资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董事应对董事会的决议负责。《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并投赞成票的董事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董事因积极行为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以及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挪用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的,应当承担返还公司的责任。   

  

  第四,董事因消极不作为违反董事勤勉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时未履行出资义务,董事不督促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属于消极不作为,违反董事勤勉义务的行为。董事和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董事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董事对股东利益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董事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中,董事、独立董事不能证明自己履行了勤勉、忠实义务,已经勤勉尽责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作者简介:周雪,合伙人,副主任,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企业治理中心副主任,专注于公司法、公司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擅长公司治理诉讼和公司治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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